朱滕微,女,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济宁市作家协会理事,济宁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微山县作协理事,微山县工人文化宫工作。代表作有报告文学集《微山湖放歌》、电影剧本《光与影的证明》、儿童话剧剧本《心家园》。朱滕微从事业余文学创作20余年,曾在《人民文学》、《山东文学》、《当代小说》、《少年儿童故事报》、《写作》、《九头鸟》、《长江文艺》、《济宁文学艺术》、《微山湖文学》等发表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故事等文学作品,著有报告文学集《微山湖放歌》(作家出版社出版式),部分作品获奖。已基本完成电影剧本《光与影的证明》、儿童话剧剧本《心家园》等创作。
朱滕微,女,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济宁市作家协会理事,济宁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微山县作协理事,微山县工人文化宫工作。
朱滕微从事业余文学创作20余年,曾在《人民文学》、《山东文学》、《当代小说》、《少年儿童故事报》、《写作》、《九头鸟》、《长江文艺》、《济宁文学艺术》、《微山湖文学》等发表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故事等文学作品,著有报告文学集《微山湖放歌》(作家出版社出版式),部分作品获奖。已基本完成电影剧本《光与影的证明》、儿童话剧剧本《心家园》等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