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泉,男,重庆市荣昌人,1964年出生,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
1993年和2002年分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出站;
2003年1月至7月期间,在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Law School of Iowa Urtiversity)做高级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曾在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三年。2002年任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7年任教授。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兼任苏州市、无锡市等地仲裁员,中国致公党苏州市委委员、苏大支部主委、苏州市政协委员。
民事诉讼法、证据法。
出版《民事证据采信制度研究》、《司法审判民主化研究》、《民事之诉合并研究》等专著四部、参与编写教材及著作多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二等奖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