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410年―475年)字 景云。 南朝宋 吴县(今苏州)人。裕三子,“ 张氏五龙”之一。
初为郡主簿, 州从事。授扬威将军,都督诸将,经略 河南,后为青、冀二州刺史,历官 尚书兵部,封 孝昌候,改吴郡太守。元徽二年(474年)迁南 兖州刺史,加都督。三年病卒。(日升)明二年(478年),追赠侍中。 右光禄大夫。
涉猎书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大为文帝所知。纸墨皆自营造,上得永表启辄执玩,自叹供御者不及。著有《张永集》、《乐府诗歌》等。《 宋史》、《 南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