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生——人物介绍
衡阳市司法局局长
万春生,男,汉族,1967年3月生,湖南衡南人,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入党。
1985.09—1989.07 湘潭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学生;
1989.07—1992.10 衡阳医学院学生处干事;
1992.10—1995.05 衡阳医学院校产办副主任;
1995.05—1995.09 衡阳医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
1995.09—1995.11 衡阳医学院团委副书记;
1995.11—2001.11 共青团衡阳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98.04-1999.04在衡东县挂职任副县长;1999.10-2000.12上派国家民政部基政司农村处挂职学习);
2001.11—2006.06 衡阳市南岳区委副书记(2004.05-2004.07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挂职锻炼);
2006.06—2008.06 中共衡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正处级督办员;
2008.06—衡阳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衡州监狱第一政委。
在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讨论会上,因为一名女子的工作调动问题,正副局长互殴,发舆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