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清(1454年-1530年),字应宁,号邃庵。明朝镇江丹徒(今属江苏省)人。
祖籍云南安宁,以父丧徙丹徒观音楼巷圆通庵北。成化八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弘治末年出任陕西巡抚。明武宗即位,受命总制三镇(延绥、宁夏、甘肃)军务,升为右都御史。后因不附刘瑾,获罪罢官。之后劝宦官张永揭发刘瑾罪恶,瑾因此被杀。不久,又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兼任英武殿大学士,参预机务。后因为江彬等擅权,辞官而去。与焦山寺僧妙福禅师为友[1]。明武宗正德十五年(1520年)南巡,路过京口,特访杨一清家。
嘉靖初年,再次复出,以兵部尚书的职位总制陕西三边军务,不久召还京师,加任华盖殿大学士,为首辅大臣,最后被人攻讦去官。晚年常偕友同游焦山。谥文襄公。著有《杨文襄公集》、《关中奏议》、《石淙诗钞》等。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