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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方学院

历史沿革 1992年12月24日,经省政府批准,筹备建立东方(实验)大学。 1993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生,举办专科专业。首批学生共444人,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95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42人
历史沿革

1992年12月24日,经省政府批准,筹备建立东方(实验)大学。

1993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生,举办专科专业。首批学生共444人,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95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42人,现代会计专业95人,国际商务专业104人,涉外文秘专业64人,装潢设计专业44人。

1995年4月10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列入全国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序列。

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设立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开始招收本科生,探索与实验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教学模式。

2003年4月16日,教育部致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同意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的通知》,同意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校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同时撤销原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建制。

2007年2月,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东方学院成为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

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

2011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1年10月,被国家学位委员会审定为具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

2012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3年1月,被国家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2013年当选为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副主席单位。

2014年成为全国首批35所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院校之一。[2]

2014年12月,黑龙江东方学院实行校区整体搬迁,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至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十九路一号。

2015年9月顺利完成省教育厅“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2018年4月接受了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审核评估。

2020年被认定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办学条件院系概况

至2021年4月,学校设有10个学院和2个教学研究部,开设44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管、法、艺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协调发展的7个专业群。[1]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系专业一览表

学院本科专业黑龙江东方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黑龙江东方学院食品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生物工程黑龙江东方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造价黑龙江东方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

以上数据为不完全统计,详情请查看资料。[8]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

专业硕士学位点:食品工程(乳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机械三个方向)、国际商务(对俄贸易、农业经贸、服务外包三个方向)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农产品加工与储藏[8]

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有专任教师662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42人,博士学位教师108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19人,副高级职称的264人。学校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名,省级模范教师3名,省级优秀教师8名,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19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高校聘请了一大批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深的资深教授在学校任教;各重点高校招聘一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外籍教师。

国家级教学名师:张家骅

省级教学名师:严明

省师德标兵:张筠、钱镭、张永忠、常树春、陈旭、李军卫、刘明国、赵海龙、单保海[8]

省级教学团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基础课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蔡柏岩,2010年获评)

质量工程

截至2021年4月,学校有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校级特色专业、1门省级精品课、省级在线精品课及培育课程各一门、1门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53门校级核心课程。[7]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食品专业校外实训基地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食品科学与工程

省级重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省级精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食品微生物学

教学成果

2011年12月,学校的“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被评为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3年,“会计专业实践教学考核方法的研究与实践”获得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生成绩

在“2012全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中获三等奖1项。2015年10月,学校学生在第十四届黑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1项。2015年7月,学校学生在“大金空调杯”第九届中国制冷空调行业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1项。

学术研究研究平台

据2022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设有研究中心(所)5个;协同创新中心3个。有校内外科研基地25个,其中:生物与医药专业科研基地5个,国际商务专业科研基地3个,电子信息专业科研基地5个,翻译专业科研基地3个。有9个科研团队。[6]

研究中心(所)

1.食品安全与绿色加工技术研究中心

2.食品研究所(与中国热科院香饮所联合设立)

3.食品安全研究中心

4.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研究所

5.寒地小城镇建筑技术研究所

协同创新中心

1.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协同创新中心

2.食品安全与环境协同创新中心

3.大数据与数字经济协同创新中心[9]

学校科研团队

1.绿色食品加工技术研究团队

2.食品生态环境保障研究团队

3.食品安全与功能评价研究团队

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团队

5.农业经济与贸易研究团队

6.俄罗斯文化翻译研究团队

7.对俄贸易及跨境电商研究团队

8.冰雪艺术创意设计团队

9.计算机与体育科研团队

研究成果

2012年9月,学校获哈尔滨市2011年度自然科学成果奖三等奖5项,优秀奖21项。2014年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资助1项,教育部资助经费4万元。2014年9月,4项课题获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批准立项。2014年9月,1项课题获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立项。

据中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官网公布的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显示,学校从2008年至2014年,获得科技经费共499万元,课题数208项,出版专著1部,学术论文241篇,成果获奖13项。[9]

学校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团队研发的《短道速滑比赛裁判判罚处理系统》,已达到国际滑联SwissTiming成绩处理系统水平。被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用于2016年1月的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及之后在国内进行的所有短道速滑赛事。同时项目是国家体育总局为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而开展的专项科技服务项目。

学校绿色食品加工技术研究团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系列研究,为三元食品、飞鹤乳业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及质量安全管理专题培训、风险控制技术咨询、培训体系构建。

学校俄罗斯文化翻译研究团队承担了2014年首届中俄博览会黑龙江省政府与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政府代表团翻译工作,并在2015-2016连续两年承担“商务部援外人力资源与开发合作项目”的翻译工作。

年份科技经费课题数专著学术论文成果授奖2008年42.1万元19项0部3篇0项2009年64.9万元29项0部6篇0项2010年55.9万元29项0部8篇0项2011年73万元36项0部31篇0项2012年87.8万元36项1部68篇4项
学术资源

馆藏资源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8-2019学年教学质量年报》显示,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30万册、电子图书233万余册。拥有CNKI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EBSCO外文期刊数据库,读秀知识库和网上报告厅,个人数字图书馆,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等数据库资源。[8]

学校荣誉

2022年4月,单位团委被授予黑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

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201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014年12月10日,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会授予“2014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2011年7月,被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授予“全省高校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

2011年6月,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称号。

2011年5月10日,教育部授予黑龙江东方学院“2010-2011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2010年5月,被中国教育产业发展论坛组委会授予“新世纪新十年中国教育十大民办品牌院校”。

2009年3月,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

2009年,被评为“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2008年12月23日,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2008年6月13日,在新华社《瞭望》周刊社主办的首届中国民办高校毕业生竞争力调查结果中获“中国民办高校毕业生竞争力十佳样板学校”称号。

2008年5月,被黑龙江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评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4]

2006年7月,被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与中共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联合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授予黑龙江东方学院为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

文化传统

校徽

设计方案的主题为: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的摇篮。

校徽

标识采用四颗星为造型的基本元素,四颗星象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颗星组成汉字“东”、“方”二字,表现了东方学院为明星级高校的特质。

标识外轮廓的圆形,表达出饱满、完美、永恒运动的含义,意喻学生知识充盈、学院条件完善,校园充满生机。

标识的蓝色调,既是中国古代“东方”的色彩,又有青龙的寓意,传递出至尊的信息。

四颗星的线形造型,体现了年轻的朝气和现代感,并产生了高速前进的冲击力,预示东方学院二次创业的腾飞和势不可挡的前进与发展。

四颗星还回忆了学校的创建历史,对开办民办高校之初所坚持的公益办学、服务社会、团结奉献、创新笃实的精神肃生敬意——催人奋进。

校训

蒙以养正 学以致用

这八个字是学院育人集中体现,深刻地反映出育人为本、立德为先、能力为主的内涵。

蒙以养正,出自《易经》“蒙卦”篇,“蒙以养正,其圣功也”。[3]意思是说,启蒙教育要开启正气,要培养人正直的品行,提高人的素质。“致用”二字,出自《易经》《系辞下传》第五章,“精义入神,以致用也”。[6]《论语》也说:“学以致用其道”,这里的“道”也就是“用”的意思。

东方学院把“蒙以养正,学以致用”八个字排列联系在一起,就赋予了这八个字以新的内涵。在德育上,要以养正和尚德为导向,以此内化为学生的品行和人格,育人德为先,重在素质和品质的提高。在智育上,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融会贯通、崇尚实践、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重在致用和创新。养正和致用,这是东方学院育人的理念和东方的教育特色,也是对学生规格的基本要求。

校歌

《东方之光》

作词:杨斌

作曲:曲子光

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东方校园,书声朗朗。

黑土地上的人民大学,

给我插上理想的翅膀。

为了母亲开心的微笑,

为了中华更加富强。

蒙以养正,学以致用。

东方学子,奋发自强。

东方是追寻梦想的地方。

春华秋实,青春激扬。

心血浇灌知识的土壤,

生命构筑智慧的殿堂。

为了幼苗长成栋梁,

为了万千家庭的幸福。

立校为公,厚德树人。[4]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

热爱你,我的母校!

赞美你,东方之光!

用汗水和勤奋成就梦想,

建设锦绣中华。

拥抱明天!拥抱明天!

拥抱明天的太阳!

东方精神

立校为公,厚德树人

八个字突出了东方的社会主义公益性办学方向,与“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吻合对称、相互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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