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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涵

人物生平 黄仲涵的父亲黄志信 黄仲涵 黄仲涵幼时入私塾,接受中、荷文教育。其父黄志信,参加过闽南小刀会起义,起义失败后南渡印尼三宝垄,十年后为三宝垄巨富。黄仲涵成年后佐父经商,精通业
人物生平

黄仲涵的父亲黄志信

黄仲涵

黄仲涵幼时入私塾,接受中、荷文教育。其父黄志信,参加过闽南小刀会起义,起义失败后南渡印尼三宝垄,十年后为三宝垄巨富。黄仲涵成年后佐父经商,精通业务,光绪十六年(1890年)开始接替父亲经营建源公司。同年被荷兰殖民当局任命为“玛腰”(Majoor,陆军少校),专理华侨事务。

光绪十九年(1893年),黄仲涵将建源公司改组为建源贸易有限公司,除继续经营米业外,还经营橡胶、咖啡、椰干、木棉、薯粉、茶叶、胡椒、玉米、花生、植物油等出口贸易。次年起,他以独到眼光,投资1000万荷盾,先后创办5座大型糖厂,拥有蔗园100万亩。选派有才干的青年到各国学习先进技术和科学知识,不惜重金聘用外国专家和购置最新设备,采用科学的种蔗制糖方法。民国12年(1923年)建源公司糖产量占华侨糖厂总产量的57%,占印尼榨糖业总产量的17.1%。黄仲涵因而被称为“印尼糖王”。民国7年,他在克列贝特兴办木薯粉厂,兼生产酒精,年产量达27万担,成为东南亚最大的木薯粉厂。

为扩大业务经营,黄仲涵先后在印尼雅加达、泗水、日惹、梭罗等地,新加坡、马来亚的怡保、槟城以及荷兰鹿特丹、英国伦敦等地,设立建源贸易有限公司分行或办事处,而以新加坡与伦敦为贸易中心。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后,业务又扩大到银行、保险及航海业。他经营建源贸易有限公司长达34年之久,使该公司成为印尼华侨出入口商和批发商中最大的企业。黄氏家族成为东南亚华侨首屈一指的巨富。民国13年,建源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约达2亿荷盾,黄仲涵被列为世界第十四位富翁。

建源贸易有限公司的发达,引起荷兰殖民者的垂涎。民国10年,荷印政府以征收“战争税”、“双重收入税”为由,要黄仲涵缴3500万荷盾的税额,同时企图以7000万荷盾的价格收购其企业。黄仲涵不愿遭受勒索,予以拒绝,愤而迁居新加坡。黄仲涵对公益事业也有较大贡献。他是三宝垄第一所华侨中学——华英中学(民国5年成立)的担保人和主要赞助者,捐献10万叻币建造新加坡华侨中学大礼堂,捐建新加坡道南学校一座3层大楼,又献出80英亩土地建设印尼武吉知马华侨中学。

黄仲涵热爱祖国,关心祖国命运。以“轩辕后人”名义,为辛亥革命捐款5万荷盾,为云南蔡锷护国军捐款2.5万荷盾,获国民政府颁赠一等爱国勋章和二等勋章。

民国13年(1924年)7月6日,黄仲涵病逝于新加坡,终年59岁。墓在印尼三宝垄市。

探源反思

华侨华人史既是中国史研究的范畴,又属于世界史的范畴。关于华侨华人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其中著名华侨传记数量最多(据赫伯特S·伊的统计,在八十年代,这类文章占中国东南亚研究文章总数的20%),著名华侨领袖、实业家和文化人士特别是家财亿万的实业家和富商巨贾是研究中的热门人物,诸如陈嘉庚、胡文虎、张氏兄弟、简氏兄弟以及后来的林绍良等等,但是对于曾经有“亚洲糖王”之称的印尼华侨黄仲涵及其建源公司,中国学者却鲜有专著研究。或许,与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有密切联系的陈嘉庚等人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兴趣,但是在研究华侨经济史、东南亚近代史中黄仲涵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研究对象。笔者有意对其作专门的述论,以期通过对黄氏财团特殊性的分析与思考,加深对华侨华人这一复杂历史概念的了解。

黄氏财团的主体是建源公司,其创始人是黄仲涵之父黄志信。志信祖籍福建同安,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曾参加当地的小刀会起义,失败后背井离乡远渡重洋到爪哇三宝垄定居,凭借精明和勤劳积累了一些资本,于1866年创立了建源公司。开始时公司经营中国与印尼间的土产贸易(包括糖),后业务不断扩大,发展为三宝垄屈指可数的华侨企业之一,拥有十万荷盾(当时1盾=40美分[①])家产。

志信的事业为仲涵继承并发展该公司的业务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在此后的岁月中,仲涵以毕生精力与心血缔造了一个庞大的糖业帝国,成为南洋著名的华侨领袖,并于1901年被荷印当局任命为“玛腰”(音译,管理华侨事务的最高职务)。

从1863年建源公司建立到1924年黄仲涵去世,在这半个多世纪里黄氏财团经历了从兴起到辉煌的历程(此后由黄仲涵之子继续经营,逐渐衰落,不在本文考查的范围之内),它既是东南亚华侨资本初步形成和发展的典型,又具有自身极强的特殊性,如家族化的性质相对较弱、带有更多专业管理的色彩等等,本文试从其兴起背景、经营战略等方面对它进行分析,并就若干问题作出自己的思考。

个人生活家庭生活

黄仲涵前后共娶了8个妻妾,生了26个子女(13男、13女)。黄仲涵在世时,效法其父黄志信,在众多子女中,挑选了他认为有才干、能继承黄氏家族事业的两个儿子黄宗宣和黄宗孝加以蓄意培养,作为他事业的接班人。黄仲涵立下遗嘱,把建源贸易有限公司的产业交给黄宗宣、黄宗孝、黄宗节、黄宗燕、黄宗翼、黄宗诒、黄宗谋、黄宗雄8个儿子继承经营,黄仲涵去世时,最小的儿子黄宗才尚未出世,后来他长大后,其兄弟也培养他参加公司的经营。对其他的子女,黄仲涵另立遗嘱,分别分给他们一定的遗产,但不许他们插手建源公司的业务。过去有不少史料说,黄仲涵去世后,其事业由“长子”黄宗孝继承主持,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据原三宝垅建源公司经理李金宏说:“当黄仲涵去世时,他没有向荷印政府对华人采取的法律屈服。他也没有被统治新加坡的英国法律所束缚。他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立下遗嘱,把他的产业分给他的8个妻妾所生的26个子女中的9个儿子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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