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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尘

基本信息 赵红尘 ,1969年生于茂名金塘镇。1986年开始写诗;中学期间组织文学社,在茂名地区影响很大,带动了一大批青年学生从事创作。赵红尘中学毕业后,先后到广西师范大学、北京鲁迅文学院、
基本信息

赵红尘

,1969年生于茂名金塘镇。1986年开始写诗;中学期间组织文学社,在茂名地区影响很大,带动了一大批青年学生从事创作。赵红尘中学毕业后,先后到广西师范大学、北京鲁迅文学院、复旦大学作家班求学,创作能力不断提高。1990年,赵红尘以一首《油画农民》夺得《西湖》杂志主办的全国性“西湖诗船大奖赛”一等奖,不久该诗又获得广东省新人新作奖,从而奠定了他在广东诗坛的位置。可以说,赵红尘是90年代广东诗坛最有代表性、影响最大的诗人。

赵红尘中学阶段一开始走上创作道路,就接触到智利伟大诗人聂鲁达的作品,并深受其影响,加上其本人天资聪颖,对艺术有较高的领悟力,所以他初期的作品起点很高,一出手就在茂名地区的中学生中间产生了广泛影响。之后,在数年的游学中作者广泛接触中国当代诗人和评论家,了解了中国当代诗歌现状,吸取世界伟大诗人的多方面营养,因而快速成长起来,在90年代初就基本成为一个较成熟的诗人,他这一时期的作品除了一部分爱情短诗(出版有《未来的情人》、《公开的情诗》等),其代表作是“农民三部曲”——《油画农民》(1990)、《民间》(1991)、《粮食颂》(1992)。关于“三部曲”的具体内容及其重要意义,请读者参阅本书下卷《乡土诗对“乡土”的突破》一文。尽管作者本人也许更重视的是其后来的几部长篇作品《神光》、《天地十四行》、《酒神醉了》。

“农民三部曲”的意义不只是作品本身的内容,更重要的在于它使诗人开阔了眼界,打开了一个更大的创作空间,同时初步展示了作者驾驭宏大题材的能力和处理长篇作品的结构意识。

“神”的意识是赵红尘自始至终追求的最高诗意境界。即使是在抒发个人情感的爱情诗中,他也惯于将一切情感对象,不管是人或物,都加以神性化,赋予其超凡脱俗的圣化品质。比如《公开的情诗》中的大部分短诗都具有神性追求的品质。“那个无法形容的女孩子/赶向林中诸神的居所和心脏形的拱门”(《那个无法形容的女孩子》);“太阳为我心/必须以太阳为我心/才能进入上帝的黑暗之中面对上帝”(《诗的天命》);“显圣的故园呵,为什么/启航之间,用轻得听不见的声音/召唤盘旋的岸边?”(《故园十四行》)我们看到,赵红尘笔下,从他钟情的女孩子到诗歌,到故园,无不是神意的居所,诗人在对一切事物的观照中都是对神性的一次膜拜。这种泛神的倾向对诗人创作的影响是至大无比的。

那么诗人心目中的“神”究竟指什么?这是我们释读赵红尘诗歌的必须首先探究的问题。

1991~92年左右,诗人首次创作出一首长诗《神光》,诗人自己对这首诗做了这样的解说:“《神光》以比较隐晦的方式叙述一个人即‘我’为脱离深渊而凭幻像的力量去攀越两座山。一座叫‘亚拉腊’(这是《圣经》中挪亚方舟停泊的山,我称之为人类的开始。实质是虚幻缥缈的理想之山)。另一为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当‘我’在山脚的时候,山是‘我’的高峰;但到了山顶,‘我’便是山的高峰。在登山过程中,由虚到实(即由亚拉腊到珠穆朗玛)有三次思想轮回运转:①只有神才能拯救我们的心及这个苦难世界;②神是人创造的,人才是神的主人;③神是不存在的存在,必须心中有神,必须让心中的神通过人心来拯救人心。”“本诗不同于但丁从地狱进入天堂的行程。本诗以亚拉腊为始点,珠穆朗玛为终点,让诸神从天堂来到人间。”“我坚信并指出,神就是爱,无所不在的爱,无条件的爱,绝对的爱。”“具体地说,神既是存在之物,也是不存在之物。它是不存在的存在。是摆脱肉身的灵。是灵魂灌体的肉。是人自身。是神性的人和人性的神。”(赵红尘《答法国汉学家安禾露博士的书面采访》)

从诗人的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几个问题:第一,诗人心中的“神”与上帝有关。但似乎并不是上帝本身。因为,第二,诗人认为神是人造的,这与《圣经》“上帝造人”的信仰相反。第三,诗人认为神是“不存在的存在”,即爱。爱是存在的,“不存在”大约就是指它的非实体性。第四,神是人自身,即神降为人或人升为神的结果。

大多数现代思想家都倾向于认为自文艺复兴开始的现代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运动,实际上就是一场渎神运动,即人类精神由神性向世俗化(人性化)的转变,它的演绎过程也就是上帝的死亡过程。在但丁的笔下,上帝还是至高无上的,因而其真身是人的肉眼不可窥视的,到了达·芬奇等文艺复兴大师那里,神就已经完全地世俗化了,一个个成为赤身裸体的人。由以上四点,我们基本可以肯定,赵红尘的思想是介于古典神学与现代主义之间的。一方面他内心深处具有强烈的渎神冲动,甚至可能认为“我就是神”——“到了山顶,‘我’便是山的高峰”——这只需把他的“神是人自身”的命题稍做替换;另一方面他又确实是信神的,因为渎神的前提是先要承认神的存在。这从赵红尘“神”的观念的驳杂的来源也可以印证。神在他那里,首先与上帝有关,我们已讲过;其次与印度神秘哲学有关,就笔者所知,赵红尘一度曾读过不少印度哲学的著作。第三,更重要的是与中国人的世俗性的神有关。他在回答安禾露关于“中国的神与西方的上帝有何殊同”的提问时,说了这样一段话:“神在中国是一种奇怪的存在。半神半人的神更是俯首可拾。女娲可以补天,夸父可以逐日,禅宗有六祖,佛家有释伽摩尼。此外,中国汉文化的神还多了一个肉身的帝王。神拥挤在我们四周又远离我们而去。有的人整天求神拜佛,内心却藏污纳秽!口中有神心中无神。……”其实严格地说,中国人是没有神的观念的。赵红尘认为“帝王”也是中国人心目中的一个神,这是最能代表神在中国的作用的,它无非是为满足人的世俗欲望而被人为造出来的东西。

我们还须指出一点,就是当代最有影响的诗人海子也是一个神性的书写者。赵红尘对海子极端地推崇,可能与精神上的某种一致性有关。海子最重要的著作是“太阳七部书”,赵红尘说,“太阳是我心”,这难道纯属偶然?海子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就是把世界上最杰出的几位诗人称为诗歌皇帝或诗歌王子。也就是说,在海子的心中“皇帝”、“王子”类似于神在人间的代言人。这虽然是受海德格尔、荷尔德林等的影响,但世俗的皇帝和宗教性的神相互重叠,合为一体,还是很意味深长的。赵红尘正是一个深谙海子的诗人。

了解了这些思想背景,我们来看看赵红尘的《天地十四行》和《酒神醉了》等诗。

《天地十四行》分“天卷”和“地卷”两大部分,各包括19首十四行诗,计38首。中国人古来就有“天地人”三才之说,其中“天”“地”乃为神性的存在,“人”是世俗的存在。所以人向往着与天地融为一体,即所谓天人合一的哲学。西方人观念中则是“天地人神”四位一体的统一,“神”又是“天地人”的创造者,是为造物主,所以人要敬畏神。《天地十四行》只标出了“天”与“地”两大存在,无“人”也无“神”,但实际上从空间的观念看,天和地就是宇宙的全部,人与神自然在其中。“天卷”的第一首《神圣的标志》中,神一开始就出场了,但没有直接出场,只是向世人显示出“神圣的标志”:即“坚持者”“头上的光环”。“坚持者”就是神或神的化身;“反对者”就是魔鬼撒旦或他的化身,他们都以“人”的肉身存在。所以,最终神是世俗化的神,人是神化或魔化的人。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神圣的标志”是一光环,这个光环来自上帝。赵红尘喜读《神曲》,他自然知道但丁在游完天堂的最后来到了上帝面前,上帝显现的形象就是三重光环。佛教也有类似的意思,成佛之人,头上会有佛光。世俗的人,头上出现光环当然是神的眷顾,是人获得神性的标志。在第三首《我与自我的争辩》中,诗人更加明确地说:“上帝和上帝的女儿就在我心中”,所以“作为上帝和上帝女儿的空间/我为他们储备足够的食粮/我为自为的更高存在而放弃自在的自由”,“我”就是神,甚至比神更大,因为“我”是容纳神的空间;正像上面已提到的,赵红尘认为“人(我)创造了神”。值得注意的是,“神的女儿”也是诗人念念不忘的,创造了神的“我”又为谁创造了神的女儿?这是对神性的“我”的世俗情欲的肯定。所以在以后的诸篇章中,诗人既在不断地歌颂着神和神性的事物,同时也在不停在肯定着(有时是以否定的方式来肯定)世俗的生活和欲望。比如《献给春天的酒神之女》:“我最尊重的人安乐如一个死者/混迹于生存者的空间,说着别人的话/做着自己的梦,饮着白饮的酒/爱着朋友的妻,把空杯举向满月”,“我曾在龙湖街的黄昏里/索取内心最后的珍藏/并将最后的珍藏酿成泪水//拖拉机从记忆的空地驶过/滚滚的浓烟要接近天空/我被天空啐一口,但不说话”。这里前后两段写了两个人的生活,但也是共同的生活。约在90年代中后期,赵红尘涉足经商,这过程中有一位很有钱的“老板”给他的帮助最大。笔者猜测,诗中“我最尊重的人”与那位老板有关,据说这个人嗜酒如命,酒量惊人,可以每天从早饮到晚,赵红尘数年的饮酒生涯及后来以“醉”为背景写作的长诗《酒神醉了》也是和这一段生活是分不开的。“龙湖街”是诗人居住过的地方。“拖拉机”是广东最流行的一种扑克牌的玩法,“滚滚的浓烟”是玩牌时抽的烟,它“要接近天空”意味着诗人心中力图将这种世俗生活进行精神提升或包装的愿望,这也是一个诗人内心的挣扎。可是,“我被天空啐了一口,但不说话”——应该说不是不说话,而是无话可说。

所以说,《天地十四行》一方面是诗人对自己的哲学或神学思想的诗性注释;另一方面也是诗人在漫长无了期的商业生活中内心挣扎的痕迹,诗人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痛苦的根源就在于他是一个诗人,而且是一个相信神性的纯洁性的诗人,命运偏偏又叫他成了一个商人。应该说,经商本身是无可指责的,诗人也完全可以经商或从政。但是在中国,从政也好、经商也好,都让人不由自主地会生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诗人必然亲身感受过了里边一切难以言明的现实内容。愿上帝祝福我们的诗人!

《酒神醉了》是一部长达三千多行的长诗,作者在“题记”中说“这是一部连作者本人都感到意外的神秘之诗。首先它长达3600余行,约有三分之二篇幅处于醉酒失控状态下一气呵成,仿佛有一位酒神在我的体内指引我的写作,我的意思是酒成了诗的原动力。直到现在,仍然无法为那些超越想象的诗行找到合乎逻辑的解释——我是过于理性了。在我们这个时代,摒除杂质的写作只有一种,那就是‘本能写作’,如同偶然的一声叹息没有经过大脑直接发自内心。它通达内心直指所思,源出本能与命运同谋。它为现实在梦想中提供号角,为神圣的记忆之耳吹响。”这段话虽有某种神秘化倾向,但这正是诗人所要追求的效果;在神秘之外,我们还是可以隐约看到诗人以“醉”为途径,回归生命的天真、原始的“本真”状态的努力。由于,这部诗过于宏大,在有限的篇幅内很难进行有效的解读,所以本书就不再对它详加介绍了。〔向卫国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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