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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错了怎么作废

发票开错了怎么作废 法律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有发票开错的时候,开错了发票就等于开启了一个麻烦,那么发票开错了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方法步骤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

发票开错了怎么作废

法律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有发票开错的时候,开错了发票就等于开启了一个麻烦,那么发票开错了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方法/步骤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2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3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4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5如果开票当月有利润,且已预交了所得税是无法退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开错发票怎么作废

法律分析:1.打开电脑,解锁系统。找到开票软件,然后点击进入软件。2.进入软件登录界面后,输入用户密码与证书口令,然后点击登录按钮。3.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页面中的发票作废菜单。4.进入发票作废界面后,选择想要作废的发票。5.进入作废发票界面后,点击页面上方的作废按钮。最后,在弹出的小界面中,点击页面右下角的确定按钮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发票可以作废重新开吗

法律分析:普通发票当月开错了都可以重开,只要将发票各联收集齐并加盖作废印章,同时在开票系统当中作废该发票就可以了,然后就可以重新开发票了。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隔月作废,只要将原发票收回,再开一张红字发票就可以了,不用到税务局去申请。月底检查当月需要作废的发票,作废时选择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或开票员本人登录开票软件进行发票作废。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只要符合下述条件的逾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可以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抵扣: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2.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票可以作废重新开吗

发票可以作废重新开,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发票作废的流程具体如下:1、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菜单;2、选中要作废的那张发票;3、点击“作废”按钮;4、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是否真要作废发票”;5、点“确认”按钮,已开发票作废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第二十八条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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