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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职业学院代码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代码 代码11773。根据学校官网可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的基本信息和代码如下:学校全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773。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办学层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代码

代码11773。根据学校官网可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的基本信息和代码如下:学校全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773。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校介绍:广西职业技术学院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是多少?

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是10594.。该校于2013年4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广西工学院和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广西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82年合并广西轻工业学院、广西机械工业学院、广西石油化工学院,1985年从南宁迁至柳州办学。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1年,名为“广西省第四医士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学校介绍广西科技大学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一所以工为主,包含工、管、理、经、文、法、艺术、教育、医学等9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等学校。2013年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师资力量据2019年12月学校官网资料显示,该校有专任教师近140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36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总专任教师总数的近50,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1013人。有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优秀专家、八桂名师、教学名师、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第二层次)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同时还有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广西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等创新团队。院系专业截至2021年12月,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学部,开设57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学科建设截至2020年4月,学院有有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学科,2个广西一流学科(培育),9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学科: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广西一流学科(培育):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广西高校重点学科:车辆工程、企业管理、生物化工、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产业经济学。自治区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生物化工、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纺织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翻译、应用统计、工程、社会工作、资产评估、艺术。质量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点建设项目3个,自治区优质专业10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9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6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自治区精品课程2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程管理、自动化、通信工程、软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经济学、应用统计学、物流管理、环境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纺织工程、财务管理。附属医院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四所三甲综合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柳州市肿瘤医院),广西科技大学附属柳州市人民医院,广西科技大学附属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对外交流该校与美国、英国、德国、爱尔兰、日本、越南以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高校及学术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交流与合作关系,开放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科研平台据2017年10月学校官网资料显示,该校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拥有广西重点实验室2个,参与校企共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牵头建设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拥有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其中包括一个培育点),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1个,柳州市重点实验室4个,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重型车辆零部件先进设计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汽车零部件与整车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智能计算与分布式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8个):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车辆强度与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糖资源加工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机械制造系统可靠性控制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预应力及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工业过程智能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智能计算与分布式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高校制造系统仿真与企业信息化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广西铟锑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汽车车身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商用车驾驶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工程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预应力机具工程研究中心。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9个):工程机械零部件研发中心、茧丝绸技术重点实验室、铟锑锡材料开发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预应力技术重点实验室、生物化工重点实验室、广西商用车驾驶室研究中心、柳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促进中心、车辆动力学与新能源重点研发中心、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平台。广西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广西土方机械协同创新中心、广西蔗糖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校级重点实验室(7个):机电装备设计与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生物化工重点实验室、车辆NVH与新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智能控制重点实验室、管理科学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与发展重点实验室。校级研究所(14个):新能源汽车研究所、汽车工程研究所、战略与决策研究所、高速转子动力学研究所、新材料先进制备技术研究所、发酵工程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结构工程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嵌入式应用与信息系统开发技术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应用研究所、非线性科学研究所、电子技术研究所、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研究所。科研成果2008年至2013年5月,该校教师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60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0余项,获专利授权100余项,鉴定成果等其它科研成果17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6200余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800余篇;教师研发的50多项科研成果,被广泛用于汽车、机械、建筑、制糖、电子、化工、国防、城市规划等相关行业和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80余项,其中广西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0余项,完成企事业单位委托的课题250余项。馆藏资源截至2013年7月,广西科技大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总量385万册(件),其中,纸质馆藏183万册,电子馆藏202万册。包括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报纸、硕士学位论文以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光盘、录音带、磁带等,涵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个学科。与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清华大学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广西高校图书馆等图书信息服务机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2

  第三条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

  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

  第五条学制:三年

  第六条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第七条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电、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第十条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面向全国各地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已填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我院的考生,学院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考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十三条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学生管理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五章助、奖学办法

  第十七条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助、奖学金。

  1、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8000元。

  2、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可申请,一等补助金4300元/年,二等补助金23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参评,8000元/年。

  4、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参评,5000元/年。

  5、广西自治区政府奖学金:成绩优异、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可参评,5000元/年。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7519166、7519001

  传真:0771—7519012

  网址: www.gxkjzy.com

  邮箱:gxkjzyxy@163.com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同正大道680号

  邮政编码:532100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广西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西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白沙、箭盘2个教学点。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0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60%和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办法


软件工程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机械工程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4+0”模式进行培养,即大学四年全部在广西科技大学学习,不用出国,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年。本项目列入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当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录取办法


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按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取得英语口试成绩。


第十九条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考生。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且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符合在校学习者可按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及程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对考生身体状况作如下要求:


(一)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助产(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医药类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对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所在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电子信息类(职师班)、自动化类本科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模式,两年后将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本人志愿和学习成绩分流到相关专业。电子信息类(职师班)分流到电子科学与技术(职师班)和电子信息工程(职师班)两个专业进行学习;自动化类分流到自动化专业、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三个专业进行学习。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性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5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二十九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2686118(兼传真)


邮 箱:gxgzsjyb@sina.com


网 址:http://www.g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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