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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属于特种设备

汽车吊为什么不属于特种设备? 吊车属于汽车起重机,而不属于流动起重机中的轮胎起重机,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吊起重物后,能不能移动行走,因此吊车就不属于特种设备了,每年就像其他车辆一样

汽车吊为什么不属于特种设备?

吊车属于汽车起重机,而不属于流动起重机中的轮胎起重机,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吊起重物后,能不能移动行走,因此吊车就不属于特种设备了,每年就像其他车辆一样,到车管所对行驶部分进行年检就可以了。在起重臂里面的下面有一个转动卷筒,上面绕钢丝绳,钢丝绳通过在下一节臂顶端上的滑轮,将上一节起重臂拉出去,依此类推。缩回时卷筒倒转回收钢丝绳,起重臂在自重作用下回缩。汽车吊,又叫汽车起重机,是装在普通汽车底盘或特制汽车底盘上的一种起重机,其行驶驾驶室与起重操纵室分开设置。这种起重机的优点是机动性好,转移迅速。缺点是工作时须支腿,不能负荷行驶,也不适合在松软或泥泞的场地上工作。

吊车属于特种设备吗

问题一:吊车为什么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否属于特种设备,首先看是否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涉及生命安全;
2、危险性较大;
其次,才是看其是否是在例举分类中的设备。
吊车起重臂传动结构复杂,机械或液压系统一旦出现问题,都会导致较大危险,引发事故,涉及生命及财产安全,所以需要将其划归特种设备来进行管理。
吊车的年检,被划分为两个部分:
车辆的驱动和行驶部分,由车辆管理所按照正常货车年检要求对其进行检验,并对其检验项目出具“车辆年检合格”标识;
车辆的起重部分,特别是液压传动和安全保护装置,由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起重类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并对其检验项目出具“特种设备年检合格”标识;

问题二:吊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如果是汽车吊车现在就不是特种设备了,以前是特种设备。
详见: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问题三:国家质监局的说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了,不用检验了是不是真的? 不是的啊

问题四:汽车起重机(吊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是否还需要年检?上车操作是否需要特种作业证? 50分 你好,你的理解正确的,属于特种设备。
代码 4410
类 别 流动式起重机
品 种 轮胎起重机

问题五:汽车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吗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否属于特种设备,首先看是否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涉及生命安全;
2、危险性较大;
其次,才是看其是否是在例举分类中的设备。
吊车起重臂传动结构复杂,机械或液压系统一旦出现问题,都会导致较大危险,引发事故,涉及生命及财产安全,所以需要将其划归特种设备来进行管理。
吊车的年检,被划分为两个部分:
车辆的驱动和行驶部分,由车辆管理所按照正常货车年检要求对其进行检验,并对其检验项目出具“车辆年检合格”标识;
车辆的起重部分,特别是液压传动和安全保护装置,由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起重类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并对其检验项目出具“特种设备年检合格”标识;

问题六:不是说汽车吊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了吗?为什么安监站还要汽车吊特种作业操作证呢? 汽车吊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了(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不用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监局要求办《特种作业人员证》是正确的,归他们管。

问题七:吊车还算不算特种设备 汽车起重机现在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 范围了,就不用取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了,本单位自主管理。

问题八:几吨以上的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 你也没说参数,怎么回答你呢,你看一下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对起重机械的定义就清楚了。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问题九:汽车吊要起特种设备操作证吗 汽车吊现在不要〈特种设备操作业人员证〉了,在 2014年10月30日前要〈特种设备操作业人员证〉。
现在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
依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问题十:特种设备中的“起重机械 ” 包括哪些内容 国标中规定,对于大于等于0.5T的升降机才属于特种设备的范畴矗所以你们单位的设备是不是特种设备要看其的起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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