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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通则

什么是企业财务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

什么是企业财务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
第二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 企业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企业集团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
(二)决定企业的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三)决定企业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事项。
(四)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
(五)按照规定向全资或者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
第十三条 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
(二)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
(三)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
(五)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
(六)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四条 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企业接受投资者非货币资产出资时,法律、行政法规对出资形式、程序和评估作价等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接受投资者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比例。
第十五条 企业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份等方式筹集权益资金的,应当拟订筹资方案,确定筹资规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控制筹资成本。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资本管理制度,在获准工商登记后30日内,依据验资报告等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在持续经营期间可以由投资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减少,投资者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回出资。
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企业依法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和财务处理办法,并经投资者决议。
第十七条 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管理。
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十九条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
企业筹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自有资本比例及其他规定。
企业筹集资金,应当按规定核算和使用,并诚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资产营运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企业支付、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
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
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
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
企业购建重要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
第二十七条 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的责任。
企业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企业投资权益,实施财务监管。依据合同支付投资款项,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批制度执行。
企业向境外投资的,还应当经投资者审议批准,并遵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有关经营、管理的财务责任。
无形资产出现转让、租赁、质押、授权经营、连锁经营、对外投资等情形时,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第二十九条 企业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及偿债能力,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实行跟踪监督。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企业从事期货、期权、证券、外汇交易等业务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理财,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定期对账,控制风险。
第三十一条 企业从事代理业务,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代理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互相转嫁经营风险。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制订计提标准时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
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准备后的资产,企业应当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企业重组中清查出的资产损失,经批准后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
第三十四条 企业以出售、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其中,处理主要固定资产涉及企业经营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投资者审议通过的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实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计价结算。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
第五章 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七条 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三十八条 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第三十九条 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险费、运费,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处理。
企业向个人以及非经营单位支付费用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的手续。


.............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本通则。
第七十八条 本通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http://www.mof.gov.cn/pub/tfs/zhengwuxinxi/caizhengbuling/200806/t20080602_44453.html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请问这两个制度有何区别

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1.实施范围不同

企业财务通则在金融企业除外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执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目前仅在上市公司、金融企业、中央企业执行,在所有企业执行还需要二至三年时间。

2.侧重内容不同

企业财务通则一方面将原会计与税务内容交由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对同时涉及财务与会计的相关问题进行强化陈述,侧重于指导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

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主要内容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会计准则。是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会计核算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基础,重在对财务行为的过程核算和结果反映,侧重于指导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
颁发及实施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都是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并颁布。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及各自的适用范

  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的一项重大制度,一方面是受国家法令和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要适应专业的条件。基层单位的会计制度要根据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适应企业的内部条件。制订会计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 2.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要适应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保证执行国家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订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 4.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编辑本段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是各项会计业务的具体处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一般称为总则,包括会计工作的任务,会计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等。 2.有关会计业务核算的具体规定。如会计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帐簿、记帐程序和记帐方法的规定;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 3.有关财产管理、成本计算方面的规定。如有关固定资产和各项流动资金核算办法的规定,成本计算办法等。 4.有关财产清查、会计人员交接和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等。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3个部分构成。 纲——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 目——具体准则,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作出的具体规定; 补充——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 这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有关具体准则的应用指南。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

  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
  2006年12月4日,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该通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通则》对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政策、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规范职工激励制度、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


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的区别与联系

业会计准则之间,既有联系,又有不同的分工,也有明显的区别。

一、企业财务通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联系

企业财务通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都属于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部门规章,主管机关都是政府财政部门。无论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财务对象,还是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会计对象都是企业资金的价值运动及其体现的各方利益关系。规范的内容尽管各有侧重,但是对企业业务的处理上趋于一致性。如对政府补助内容的规范。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并非均可作为企业本期利润核算,而是需要区分各种情况进行处理: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应作为企业本期利润核算。但在我国现阶段,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支持企业的资金大量存在,如果完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处理,会造成以财政拨款给股东分红的结果,有违财政扶持企业的目的。

二、企业财务通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企业财务通则围绕企业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财务要素,为企业提供财务行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需要利用会计信息,重在对财务行为的前期决策和过程约束,对企业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主要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是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会计核算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基础,重在对财务行为的过程核算和结果反映,侧重于指导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新企业财务通则是体制、机制、管理和分配,是站在市场经济理念先进、机制明晰、管理创新、分配严谨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时代精髓,规范了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六大要素,夯实了企业财务的观念基础、实践基础。新企业财务通则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在这样一种全新的财务体制中,政府通过制定与实施特定的游戏规则,履行社会管理者职能;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则是由政府和投资者共同履行,政府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指导、管理、监督”而不是直接干预,从而解决了政府“错位”、“越位”与“缺位”的问题;投资者则履行财务决策权和规章制定权;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的拟定权以及对投资者重大决策的执行权。新企业会计准则是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着眼于历史更着眼于未来,不仅着眼于可靠,更着眼于有用,不仅着眼于内容,更加着眼于透明披露。新企业会计准则始终贯穿着经济利益的流动,围绕市场经济的核心,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核算框架。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框架改变了以往我国准则和会计制度并行的框架,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三个层,即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2项具有辅助作用的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两大类会计科目、报表规定组成的。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根据基本准则制定,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
总之,新《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是对全社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制度规范,保障企业在同一财务会计行为中,公平、合理地对待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作为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制度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由旧的《企业会计准则》(1993)和旧的《企业财务通则》(1993)进行规范,是在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为适应金融企业的特点制定的,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后,金融企业已陆续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也再没有颁布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这是对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

我觉得你的论文立意必须明确,不能将新准则与旧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混为一谈。建议你的题目是否定为:“新《企业会计准则》在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缺陷与完善”


你好 再请教一个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在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方面与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准则的区别、联系

同学你好!
一、《企业会计制度》
1、1992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其中;《企业会计制度》按13个行业分别制定。
2、2001年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不含金融、保险和不对外筹资的小企业)的颁布实施:打破了几十年来行业会计制度分立,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2001年财政部制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主要规定;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以及法律责任等规定。
三、《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联系和区别?
1、《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同属于---会计行政法规。这两个法规同是财政部于2001年发布。
2、《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发布施行,规范地统一了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行政法规。
3、《企业会计制度》旨在规范、统一各行业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报表);
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主要在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俗称:会计报表及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以及法律责任等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关系

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通则》都是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准绳,但两者又有各自调节的内容,自成体系,各有侧重,互不矛盾,又不能相互替代。
(一)《准则》和《通则》的共同点一是《准则》和《通则》都是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两个基本法规。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行为,都属于专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定政策,《企业财务通则》是解决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如固定资产的标准、计提折旧的方法等都由财务通则规定;
会计定方法,《企业会计准则》是解决对经济业务事项的记录、报告问题,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设置,具体经济业务应借记(或贷记)什么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报表项目的口径和列示等等,都是有会计准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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