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求职简历网 > 知识 > 正文

王天伦

王天伦的致信市政府 “可以这么说,政府的扶植,成就了王天伦与重庆今普。”重庆众多猪肉商们说。 2003年,对王天伦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据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显示,这一年,他向重庆市

王天伦的致信市政府

“可以这么说,政府的扶植,成就了王天伦与重庆今普。”重庆众多猪肉商们说。 2003年,对王天伦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据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显示,这一年,他向重庆市长写了一封建议信,由此获得了多方面的破格支持。当年5 月,王天伦以永红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发给时任重庆市长王鸿举一封建议信,信的标题就是《关于组建重庆市肉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建议》。王天伦写下此信的目的,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够得到新一届市政府的大力扶持,并由政府确定其定点屠宰的资格。由于王天伦关于放心肉工程的建言极富吸引力,得到了重庆市领导的支持。 “可以这么说,政府的扶植,成就了王天伦与重庆今普。”重庆众多猪肉商们说。此外,2006年,在王天伦40岁时,重庆今普成功进入重庆市各大中小学食堂,成为“放心肉供货企业”。在上述背景下,重庆今普成为了国家一级标准的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最大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年产值达30 亿—40亿元人民币。王天伦“重庆屠夫”的称号,由此而来。

王天伦的走上暴力之路

因猪贩潘桂生没有将收到的生猪交给永红公司屠宰一事,王天伦之弟王东明即安排人将潘桂生活活打死。作为曾被称为“一个带来放心肉的人”,王天伦的猪肉实在不能让人放心。在庭审中,公诉人指出,王天伦涉黑团伙在对活猪屠宰前用高压枪、大水枪对猪进行注水,导致每头猪增加几十斤到一百斤重,有一次一头猪因灌水太多而被胀死。 王天伦“涉黑组织”甚至背上了一条命案。重庆检方指控,2003年,因猪贩潘桂生没有将收到的生猪交给永红公司屠宰一事,王天伦之弟王东明即安排人将潘桂生活活打死。   2004年11月,即有群众向重庆警方举报王天伦涉黑。然而,王天伦却一直逍遥法外长达5年,直到2009年6月19日才被警方抓获。其间,王天伦不仅凭借一封“建议信”,得到了重庆市高层领导与重庆市政府的支持,创办了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还频频采用暴力手段垄断了三个区的猪肉销售市场,迅速成为亿万富翁,并为自己摘取了“红色”光环——爱心企业家、大渡口区政协委员。据重庆屠宰业的“深喉”蒋成玉透露,重庆主城区的指定屠宰商们,曾于2005年组建过“联盟公司”(重庆凯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企图阻止省外与郊县的猪肉进入重庆主城区,进而垄断、控制重庆主城区的猪肉市场。其中,王天伦是“联盟公司”的积极推动者。2005年,“联盟公司”是被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发现,出面制止后才解散的。 “那时候,‘联盟公司’迅速聚集了大量的人脉与财力,他才敢于使用暴力的,即使‘联盟公司’后来解散了,但这种手段一旦开始后,就很难收手了。”蒋成玉说,王天伦采取暴力手段来垄断市场并不出乎同行们的预料,“甚至可以这么说,假如再给王天伦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他或许还会选择使用暴力。”

王天伦是什么地方的人

  没记错的话,他是重庆人,他曾地地道道的靠智慧和能力求生存;他最终成为毫无争议的涉黑者。在发展成“猪霸”的路上,财富和光环的背后掩藏着暴力和血腥。 43岁,一段看似高潮还远未到来的商界传奇戛然而止——王天伦被重庆检方指控为“黑老大”,依靠涉黑的暴力威胁、强迫交易等手段垄断了重庆41%的猪肉市场与70%的生猪供应源市场。 其间带有多少个人色彩与时代烙印?王天伦在最后的自辩时声称:我是一个悲剧。 他曾有着一段“速成”的红色人生。作为草根中的草根,王天伦初踏入社会靠的是地地道道靠智慧和能力求生存,13岁的他当时便在当地人的带动下从村里的散户养猪者手中收购生猪,14岁在自家稻田里钻研新型养鱼法,15岁就成了省级农村致富标兵。37岁,王天伦采取中国式的上书陈情,致信时任重庆市长,请求组建重庆市肉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3天后就得到批示。此后,重庆市政府高级官员也一手促成了上海梅林集团对其公司的收购。 在4天的庭审时间里,王天伦一直辩称:做大了,就说我是垄断,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做不好,又会说我对不起重庆市政府以及有关市领导的扶植。王天伦本人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无辜,他是个毫无争议的涉黑者。在发展成“猪霸”的路上,财富和光环的背后掩藏着暴力和血腥。 不过,他的话至少能够提醒我们:猪肉垄断作为一种资源垄断充其量只是表象,其背后还潜伏了决定性的权力垄断。
  希望对你有帮助,呵呵


王天伦的公正判决

2010年02月08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王天伦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二审宣判,市高院依法驳回王天伦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王天伦、唐友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及其余2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5月以来,王天伦等人通过长达10余年的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将“注水猪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进行销售,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地区形成了重大影响。 2009年12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天伦等2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判处王天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唐友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2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1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重庆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

知识相关

知识推荐

求职简历网为你分享个人简历、求职简历、简历模板、简历范文等求职简历知识。

Copyrights 2018-2024 求职简历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