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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事局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会务、机要、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会务、机要、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党群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日常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督查考核工作。(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四)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县就业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五)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相关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推荐、授予、表彰事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六)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拟订全县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贯彻执行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为驻外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负责全县事业人员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指导工作;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的审核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聘用制干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申报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八)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全县军转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九)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及考试政策规定;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贯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资格确认和见习期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确定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推荐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十一)劳动关系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安置计划。(十二)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十三)退休人员管理科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审核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建房费、护理费和各种补贴,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十四)社会保险科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工伤待遇政策,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拟订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指导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刘新太: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  刘秉健: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分管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审计、劳动工资科、退干科、机关党务、政工、人事、老干、机关工作考核、民生检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财务科。  于松良: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军转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办、综治信访、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农民减负、机关招商引资工作。  刘 杰: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主任,主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工作。  赵光锋: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主任,主管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分管失业保险处。  郭宝安: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主管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分管局机关干部联系群众转变作风工作。  赵瑞祥:县人社局党组成员、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主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  张培海:县第三纪检组、监察室书记(主任),主管人社局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信息中心、民生工作办公室、乡镇基层人社所管理、基金监管、精神文明、宣传、职工教育培训、机关日常工作督查、机关后勤工作,协助刘秉健同志抓机关工作考核、民生检察工作。  杨文明: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工作,分管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培训科、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李纪军: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务协作办公室主任,主管劳务协作办公室工作。  孙永富: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专技科、调配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工作。  王 坤:县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主任,主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工作,分管机关计划生育、女工工作。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沂水县位于鲁中南地区临沂市内,现辖18个镇,1063个行政村,全县常住人口111.05万人(2003年),城区人口32万人,总面积2434.8平方公里,在山东省县级区划面积中居第二位。2010年4月,由原人事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成立的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工作。辖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单位;技术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副科级单位;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16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个股级事业科室,设立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236人,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15人。

山东临沂沂水县教育局2012年招聘123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山东临沂沂水县教育局2012年招聘123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沂水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度沂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12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为专科、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是沂水县生源地或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

8、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段的需取得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学段的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面试前取得,面试资格审查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9、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经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教师聘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的有关要求,由沂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沂水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生源所在地一栏盖学校公章),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报到证(到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且未取走报到证的免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含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学段招聘学科及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

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学段招聘学科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学段招聘学科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沂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同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同一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大学在校各学科平均分的高低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不按期参加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选定,不再更改。聘用单位确定后,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沂水县纪委2251521 沂水县委组织部2251443

沂水县人社局2231551

咨询电话:2276339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沂水县2008年教师招聘信息

沂水县2008年公开考试聘用教师

简 章



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以及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沂水县人事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办字〔2006〕93号)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公开考试,聘用部分教师到中、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专业及数量

(一)招聘范围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回我县报到的2007、2008年度师范类普通高校未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2.按照规定已到我县报到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07、2008年度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未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三)招聘专业及数量(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毕业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缴纳规定的报名费。

2.根据学以致用原则,硕士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选报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对所学专业与学科不一致的,俄语、日语专业可报英语学科;对外汉语专业可报中文学科;法学、中共党史专业可报政治学科;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教育科学、数控技术专业可报计算机学科;中国古代史、专门史专业可报历史学科;生物科学专业可报生物学科;艺术设计专业可报美术学科。其它专业可报小学教育或教育心理学学科。专科毕业生允许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学科之间选报。

3.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专科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本人应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写出申请,并不再参加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考试,经批准后方可报考。对师范类中的公共事业管理、财务会计、食品工程、法学、日语、俄语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参加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的考试,但也必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写出申请,并不再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4.报名时,认真填写《沂水县2008年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

5.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报考人所需的材料。

6.所报学科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计划,按报考人数的一半确定招聘计划数。

7.报名资格的审查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08年8月26日-28日,共3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

沂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试的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笔试、说课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占40%、说课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及格分数的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1.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含硕士毕业研究生)。

2.说课内容。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现行高中一年级必修教材,其中报考教育心理学学科的说课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所学专业的相关知识及运用;报考小学教育学科的本、专科毕业生均用小学五年级语文、数学教材(自选一门)。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不说课,加试五项全能(唱歌、舞蹈、弹琴、普通话、简笔画)。

说课时,提前1小时抽题备课(教材自备),每人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评委由5人组成,评分时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当场公布。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务于8月29日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说课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六、聘用办法

1.硕士毕业研究生面试合格的,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本、专科毕业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及招聘计划剩余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分数相同者采取以下办法确定取舍:先按省级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的次序依次取舍;然后按党员、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的次序依次取舍;最后按在校学习各科平均成绩高低依次取舍。

2.县教育局、人事局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以档案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情况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聘用人员自己选择聘用岗位,具体办法是:先由硕士毕业研究生选择具体聘用岗位,其余各学科的聘用人员再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岗位。不参加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选择具体聘用岗位后由教育局根据增人计划下达聘用通知书。

4.对所有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确定人事关系,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本简章由沂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沂水县教育局2276339

监督电话:县纪委2251521 县教育局2251918 

县人事局2251548

沂水县2008年公开考试聘用教师计划一览表

 
 

 
 
 
 
 
 
 
 
 
 
 
 
 




本科以上
专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计算机与教育技术
物理
历史
地理
生物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教育心理学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总 计
9
7
21
12
2
5
2
6
3
5
4
6
2
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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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县直小计
5
3
6
5
2
5
2
6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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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2
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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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一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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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1
1
1
 
 
 
 
 
 
 
 
9

二中
 
 
 
2
 
 
 
1
 
 
1
1
 
 
 
 
 
5

三中
 
1
 
1
 
 
 
1
 
1
 
1
 
 
 
 
 
5

四中
 
 
1
 
2
3
 
3
2
 
 
 
 
 
 
 
 
11

沂新中学
 
 
1
 
 
 
1
 
 
 
 
 
 
 
 
 
 
2

沂蒙中学
 
 
2
 
 
 
 
 
 
 
 
 
 
 
 
 
 
2

一小
 
 
 
 
 
 
 
 
 
 
1
 
 
 
 
 
 
1

二小
1
 
 
 
 
 
 
 
 
 
1
 
 
 
 
 
 
2

矿山小学
1
 
1
 
 
 
 
 
 
 
 
 
 
 
 
 
 
2

幼儿园
 
 
 
 
 
 
 
 
 
 
 
1
 
2
4
1
4
12

特殊教育学校
1
 
 
 
 
 
 
 
 
 
 
 
 
 
 
 
 
1

职业教育中心
1
 
 
2
 
 
 
 
 
 
 
 
1
 
 
 
 
4

二职专
 
 
 
 
 
 
 
 
 
1
 
 
1
 
 
 
 
2

乡镇小计
4
4
15
7
 
 
 
 
 
3
1
3
 
2
 
3
2
44

道托乡
 
 
1
 
 
 
 
 
 
 
 
 
 
 
 
 
 
1

高桥镇
 
 
 
1
 
 
 
 
 
 
 
1
 
1
 
 
 
3

马站镇
2
2
 
 
 
 
 
 
 
 
 
 
 
 
 
1
 
5

杨庄镇
 
1
1
 
 
 
 
 
 
1
 
 
 
1
 
 
1
5

富官庄乡
1
1
1
 
 
 
 
 
 
 
 
 
 
 
 
2
 
5

圈里乡
 
 
 
1
 
 
 
 
 
 
 
1
 
 
 
 
 
2

沙沟镇
 
 
2
1
 
 
 
 
 
 
 
 
 
 
 
 
 
3

诸葛镇
 
 
2
2
 
 
 
 
 
 
 
 
 
 
 
 
 
4

黄山铺镇
 
 
1
 
 
 
 
 
 
 
 
 
 
 
 
 
 
1

夏蔚镇
 
 
1
2
 
 
 
 
 
1
1
1
 
 
 
 
 
6

高庄镇
1
 
1
 
 
 
 
 
 
 
 
 
 
 
 
 
 
2

泉庄乡
 
 
1
 
 
 
 
 
 
1
 
 
 
 
 
 
1
3

院东头乡
 
 
2
 
 
 
 
 
 
 
 
 
 
 
 
 
 
2

姚店子镇
 
 
1
 
 
 
 
 
 
 
 
 
 
 
 
 
 
1

四十里堡镇
 
 
1
 
 
 
 
 
 
 
 
 沂水县2008年公开考试聘用教师

简 章



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以及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沂水县人事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办字〔2006〕93号)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公开考试,聘用部分教师到中、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专业及数量

(一)招聘范围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回我县报到的2007、2008年度师范类普通高校未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2.按照规定已到我县报到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07、2008年度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未就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三)招聘专业及数量(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毕业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缴纳规定的报名费。

2.根据学以致用原则,硕士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选报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对所学专业与学科不一致的,俄语、日语专业可报英语学科;对外汉语专业可报中文学科;法学、中共党史专业可报政治学科;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教育科学、数控技术专业可报计算机学科;中国古代史、专门史专业可报历史学科;生物科学专业可报生物学科;艺术设计专业可报美术学科。其它专业可报小学教育或教育心理学学科。专科毕业生允许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学科之间选报。

3.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专科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本人应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写出申请,并不再参加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考试,经批准后方可报考。对师范类中的公共事业管理、财务会计、食品工程、法学、日语、俄语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允许参加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的考试,但也必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写出申请,并不再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4.报名时,认真填写《沂水县2008年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

5.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报考人所需的材料。

6.所报学科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计划,按报考人数的一半确定招聘计划数。

7.报名资格的审查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08年8月26日-28日,共3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

沂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试的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笔试、说课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占40%、说课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及格分数的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1.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含硕士毕业研究生)。

2.说课内容。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现行高中一年级必修教材,其中报考教育心理学学科的说课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所学专业的相关知识及运用;报考小学教育学科的本、专科毕业生均用小学五年级语文、数学教材(自选一门)。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不说课,加试五项全能(唱歌、舞蹈、弹琴、普通话、简笔画)。

说课时,提前1小时抽题备课(教材自备),每人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评委由5人组成,评分时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当场公布。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务于8月29日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说课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六、聘用办法

1.硕士毕业研究生面试合格的,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本、专科毕业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及招聘计划剩余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分数相同者采取以下办法确定取舍:先按省级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的次序依次取舍;然后按党员、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的次序依次取舍;最后按在校学习各科平均成绩高低依次取舍。

2.县教育局、人事局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以档案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情况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聘用人员自己选择聘用岗位,具体办法是:先由硕士毕业研究生选择具体聘用岗位,其余各学科的聘用人员再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岗位。不参加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选择具体聘用岗位后由教育局根据增人计划下达聘用通知书。

4.对所有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确定人事关系,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本简章由沂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沂水县教育局2276339

监督电话:县纪委2251521 县教育局2251918 

县人事局2251548

沂水县2008年公开考试聘用教师计划一览表

 
 

 
 
 
 
 
 
 
 
 
 
 
 
 




本科以上
专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计算机与教育技术
物理
历史
地理
生物
政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教育心理学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总 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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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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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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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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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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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新中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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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中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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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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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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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小学
1
 
1
 
 
 
 
 
 
 
 
 
 
 
 
 
 
2

幼儿园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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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
1
 
 
 
 
 
 
 
 
 
 
 
 
 
 
 
 
1

职业教育中心
1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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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专
 
 
 
 
 
 
 
 
 
1
 
 
1
 
 
 
 
2

乡镇小计
4
4
15
7
 
 
 
 
 
3
1
3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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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托乡
 
 
1
 
 
 
 
 
 
 
 
 
 
 
 
 
 
1

高桥镇
 
 
 
1
 
 
 
 
 
 
 
1
 
1
 
 
 
3

马站镇
2
2
 
 
 
 
 
 
 
 
 
 
 
 
 
1
 
5

杨庄镇
 
1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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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富官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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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5

圈里乡
 
 
 
1
 
 
 
 
 
 
 
1
 
 
 
 
 
2

沙沟镇
 
 
2
1
 
 
 
 
 
 
 
 
 
 
 
 
 
3

诸葛镇
 
 
2
2
 
 
 
 
 
 
 
 
 
 
 
 
 
4

黄山铺镇
 
 
1
 
 
 
 
 
 
 
 
 
 
 
 
 
 
1

夏蔚镇
 
 
1
2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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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庄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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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庄乡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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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东头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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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店子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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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里堡镇
 
 
1
 
 
 
 
 
 
 
 
 
 
 
 
 
 
1




 
 
 
 
 
1



     


2015年沂水事业单位考试简章什么时候出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临沂沂水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考简章尚未发布,预计2015年4月发布公告。考生可以参照2014年临沂事业单位招考简章提前了解临沂事业单位考情。 2015年临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5月6日8:30—5月11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5月21日-23日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


笔试内容:综合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卫生类和翻译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各类岗位均考一科。


临沂中公教育专家提醒各位考生,备战2015临沂事业单位,一定要分秒必争,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实现最后的突破和飞跃。如果部分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存在疑惑或者找不到努力的方向,可以选择适合的辅导班次,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备考,实现事半功倍的备考效果。加油哦!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局属事业单位

(一)沂水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二)沂水县劳务协作办公室(三)沂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四)沂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五)沂水县医疗保险事业处(六)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七)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八)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九)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请问,我的党员关系转到了社区,而社区让我把党员档案放在自己家里。这样可以吗?

首先要明确党员档案放在自己家里肯定是不行的,必须有党组织统一管理,不知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社区收了吗,如果收了,社区就要把你编入社区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和收取你的党费。
放在社区比较好,不行你就找找人,或者你去组织部门反映一下情况,应该就可以解决了。
关于报到证,用处很大,不知你报到证注明的是让你到那里报到,应该是人才中心吧,否则他们怎么接受你的档案,你还是先到人才中心问一下,签一个档案托管协议,先把档案保存好,以后找到工作单位了,再由人才中心寄到你的工作单位。
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干部身份证明;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党员档案转移。我的党组织关系已经过到家里了,但是他们要党员档案,我的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一起的

如果调人事档案,去问一下家里那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跟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说明你的情况,人社局下面有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看看你那边是什么手续,我知道的是需要人社局给你现在档案存放地开调档函就可以了,人事档案一般不经过你本人手里;再去家里那边的社区,跟社区的工作人员说明你的党员档案情况,一般管社区党建工作的工作人员会和人社局那边调取你的党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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