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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劝烟猝死案

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宣判结果如何? 备受全国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于1月23日在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开区综合审判庭二审公开宣判。记者从当事人劝阻吸烟者杨先生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

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宣判结果如何?

备受全国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于1月23日在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开区综合审判庭二审公开宣判。记者从当事人劝阻吸烟者杨先生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据(2017)豫01民终14848号判决书,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一审中判决杨先生补偿田女士1.5万元的判决结果也被纠正,一审二审共计1.4万余元诉讼费由田女士承担。此前报道:医生电梯里劝阻吸烟,被劝老人突发心脏病离世家属索赔40万大约半年前,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家属将杨君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11月1日,该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开庭。[回顾]电梯里劝“禁烟” 被劝者突发心脏病离世杨君的二胎宝宝5个多月了,事发时,他的妻子即将临盆。作为医生,杨君深知抽二手烟的危害,在医院他常劝阻病人,在公共场合,有朋友在密闭空间抽烟,他也会劝上几句,尤其是妻子怀孕后。今年5月2日上午9点多,杨君准备外出,从14层进入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抽烟,电梯内烟味很浓,出于职业敏感,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物业把两人劝离,杨君去取快递,返回路过物业办公室时,老人已心脏病发作离世。[一审]法院判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他认捐不认赔对老人的家人来说,5月2日是不忍回顾的一天。老人冯清(化名)今年69岁,曾有心脏病史,但事发当天身体并无大碍。因抽烟问题与邻居发生争执,诱发心脏病离世,这让家人很难接受。家属认为,杨君无故与冯清发生争执,又大声呵斥,导致其心脏病发作,应对家人作出赔偿。随后,杨君被冯清家属诉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追究共计40万余元民事赔偿。9月4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冯清在电梯内抽烟导致双方发生语言争执,冯清猝死,这个结果是被告未能预料到的,被告的行为与冯清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冯清确实是在与被告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君向冯清家属补偿1.5万元。杨君说,老人突然离世,他也很难过,即便家属不索赔,他发自内心也想给予家属一定补偿,但这个补偿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不是赔偿。“我认为这件事情我没有过错!”[二审]老人去世与他有无因果关系?法院未当庭宣判随后,冯清家属提起上诉,二审于11月1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开庭。双方围绕杨君与老人去世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展开辩论。杨君委托代理人、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认为,老人心脏病突发,是其自身存在的疾病,并非杨君所致,也非杨君可预料的。根据《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杨君在自己所处的环境遭到污染后积极行使了自己作为公民的监督权利,这种行为并不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反倒是老人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任情绪激动,将本来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酿成了悲剧。冯清家属认为,电梯运行是很短暂的过程,如果说杨君认为抽烟对其造成侵害,电梯到达一楼后他可以选择自行离开,但事实上双方在电梯内进行了2分钟的争吵。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法律就应该支持正义的人。

电梯里劝阻吸烟,对方情绪激动导致猝死要赔吗

去年5月份,郑州的杨先生在小区电梯内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后,二人产生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离世。后老人家属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四十余万元的赔偿。2017年9月4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此事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酌定杨先生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后家属再次上诉,最终在1月23日,法院二审认为,本案中杨先生对吸烟老人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判决如下: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并由田女士承担一二审共计1.4万余元的诉讼费用,本案此判为最终判决。因此,结论就是劝烟者无责不用赔钱。
一、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案例来看,劝阻他人的这个行为很明显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电梯里劝阻老人吸烟,对方以为情绪激动死亡,不需要赔偿。
二、侵权主体应该如何认定
传统民法理论将侵权行为与行为人有无认识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联系起来。认为无行为能力人因其不能辨认、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不具有侵权行为能力。本文认为,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施加过多的主观因素是不必要的。生活实践证明存在两种侵权:一种主观无过失侵权,包括无行为能力人侵权和好心办坏事的侵权;另一种是过错侵权,即有故意或过失的侵权。这两种侵权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侵害后果,从性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可见,以是否侵害了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权益来界定侵权行为的性质,具有法律和社会实践的基础。


电梯劝烟猝死案是怎么回事?

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监控视频显示,2017年5月2日9时24分03秒,段肖礼在电梯间内吸烟,4秒钟后,杨欢进入电梯,按了负一楼电梯键。随后,双方开始有语言交流。电梯到达一楼,杨欢按了开门键,段肖礼未走出电梯。电梯到达负一楼,二人继续对话。杨欢走到电梯门外,段肖礼在电梯门内,双方仍有争执。随后,杨欢重新进入电梯,按了一楼的按钮。2017年5月2日9时26分24秒,两人走出电梯。两分钟后,他们走到单元门口。段肖礼情绪相对较为激动,杨欢比较冷静。2017年5月2日9时29分06秒,两人走向物业办公室,至此时为止,段肖礼的香烟一直未熄灭。物业办公室门口监控视频显示,段肖礼比较激动,物业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内出来后,其情绪更加激动,边说话边向杨欢靠近。两分钟后,杨欢被劝离,段肖礼则被劝至物业办公室。没多久,段肖礼突然倒地。急救中心出具的证明显示,急救人员到达时,段肖礼意识丧失,经抢救病情无变化,心电图示全心停搏,宣布临床死亡。扩展资料:案件评价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市区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杨欢对段肖礼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其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新华网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5·2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

"电梯劝烟猝死案"劝阻者是否应承担责任?

2017年5月2日上午,郑州的杨医生在小区电梯内劝一老人不要抽烟,二人发生争执,几个小时后,老人心脏病发猝死离世。老人家属随即起诉至法院,要求杨医生赔偿40万余元。金水区法院对此事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某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是老人确实在与杨某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判决杨医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此后,老人家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院。郑州市中院经审理查明:老人有心脏病史,2007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内容,事件发生过程中,老人情绪较为激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情绪激动程度不断升级;杨某在整个过程中,情绪相对比较冷静、克制;二人只有语言交流,无拉扯行为,无肢体冲突。经核算,三段监控视频中显示出杨某与老人接触时长不足5分钟。郑州市中院认为,杨某劝阻老人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虽然从时间上看,杨某劝阻吸烟行为与老人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郑州市中院认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因此,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驳回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并由田女士承担一二审共计1.4万余元的诉讼费用,并称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学习法律的作文

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学习法律的态度作文1500字

从小到现在,学校中听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端正学习态度”。最近我闲来无事,于是专门思考了一下什么才是比较好的学习态度。 学习是分两种的。或者说,学习这个事情有两种含义。第一个意思指的是广义的学习,也就是包含了生活中一切方面的知识的难以量化的积累。第二种是指狭义的学校的学习,也就是以年级和考试计算的量化的知识积累。现代教育学的伟大目标是通过某种科学的教学安排合这两种学习为一体。当然,以今天的状况看,路 遥遥 其修远兮。我认为就个人来讲,学习态度是很容易发生偏离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以考试为中心的环境中。
我个人认识的一些同学止学课内的材料,对于课外的各类知识不闻不问。一开始可能是出于害怕自己浪费时间的恐惧心理,只是强压着自己的兴趣保持专注。到后来有些人就发展为十分恶性的心态了:他们对课外的知识完全失去了兴趣,连看也不想看。想到事实上“课外”“课内”本身分野脆弱的虚伪性,我不禁为这些同学担心。如果说“课”这个概念一消失,是不是人生就什么都没有了呢?当然不是。完全不是。绝对不是。想到媒体上看到的许多大学生生活空虚,没有人生方向的新闻,虽然我没有调查过,但是还是不由地想将狭义的学习错当成了广义学习的后果就是这样吧。
同时,还有一些同学“破罐破摔”。课内的东西学不好,对课外的一切知识都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从而失落的找不到方向。要么就是对“ 义务教育 ” 冷嘲热讽 ,十分“看透红尘”地批评现行的 教育方法 。我觉得这些作法都不是正确的学习态度。首先,人生贵在拼搏。如果说对于学习上的这些东西,或者说人生头20年的这些东西都没有勇气面对,那么以后的更大的挑战又如何呢?受到批评和嘲讽是别人强加的,而放弃是对自己说的。永远不要放弃才是真的 勇敢者 。当然,这并不等于 蛮干 ,什么都求胜。对于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才应该努力追求。如果说自己真的没有兴趣,与梦想 相悖 的事情,能少干就少干,能不干最好。但是生活往往不完美,人总是需要多少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啊。对于义务教育的种种缺陷,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很清楚,但是讥讽改变不了让你感到作呕的东西。事实上,将时间用于讥讽还不如投入行动中。总有人说义务教育差劲,让人学习没有目的。我的回答便是你为什么不把改革教育作为你学习的动力呢?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目标么?既然现在身在这个游戏中,为何不先按着它的规则去玩呢?如果你有能力,照样也可以玩得很好来使它成为你能力的一个小小 注脚 。当然,除非你坚定地认为玩它是在浪费你的时间。
总的来说,我的学习态度是很简单的一句话:生活就是学习。生活何其大,何其复杂!学习也是一样的。从一件事情里可以学到那么多的东西,各种方面的,各种意义上的,各种层次的,就看你的 思维力 如何。我从来没有认可过我小学受的教育,但我也同时决不会说我白白浪费了六年的时间,因为我确实学到东西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什么内容被写入最高法报告?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在报告的附件中提到了两件民事案子——“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和“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 最高法的报告提到这两起“小案”,别有深意,体现了最高审判机关对于那些直接影响社会风气、万众关注的个案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也认为,司法裁判还承担着社会效果和价值导向的功能,“法院要考虑裁判会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示范效应”。司法判决不仅是调整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它还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新的规范、新的是非对错标准。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能以相关司法判决作为标尺,来评估自己行为风险和利益得失。所以,一个司法判决的社会效益,不仅限于案件本身,还意味着司法机关决定要确立什么样的是非观,社会成员将遵循什么样的是非观。 以“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来说,医生正常劝阻老人不要在公共场合吸烟,老人意外病发身亡,一审法院根据“公平原则”,酌定医生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然而,舆论认为判决损害了社会应有的规则意识,终审判决做了及时纠正,让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 的确,如果见义勇为、正常劝阻不要在公共场所抽烟,这样的行为最终在法律上得到了负面评价,甚至让当事人付出真金白银,那就可能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或者形成了社会冷漠氛围,无人敢挺身而出;或者会让公众形成对于违法者、违规者姑息迁就的消极心态,甚至会让一些违法者、违规者有恃无恐。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对于公平的最朴素的定义,就是“每个人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社会舆论中朴素的正义观,是法理的源泉之一,司法专业主义应该发挥司法判决定分止争的作用,引导社会积极向善,给善良者以力量,给勇敢者以保障,在具体司法个案中给出明确的是非观。 “劝阻吸烟案”和“朱振彪案”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及时回应了民间的焦虑,纠正了之前司法实践中的某种苗头——“谁惨谁有理”“死了人总有人赔偿”,这种倾向极易让法律变成了“和稀泥”,让司法公信蒙尘。 或许,这两起案件在很多人眼中都属于社会性的“小案”,但其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也代表了中国审判机关法治理念的升级:不仅关注“大案”,更认识到那些情节不大,但影响范围不小,甚至一起判决可能影响社会风气的“小案”,用足了司法判决正风俗、定人心的杠杆作用。就此而言,这两起“小案”价值并不小。

最高法报告给哪两个案件很高的评价?

3月9日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在报告的附件中提到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和“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两个案件的当事人杨帆和朱振彪,他们均对最高法关注自己的案子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报告附件中提到:“2017年5月2日”,段某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身为医生的邻居杨某劝阻,二人发生言语争执,之后段某某猝死。段某某之妻田某某遂向河南郑州金水区法院起诉请求杨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一审判决杨某向田某某补偿1.5万元。一审宣判后,田某某向郑州中院提起上诉,杨某未上诉。2018年1月23日,郑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杨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段某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二审宣判后,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案件的改判维护了法治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正能量,从中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增强了对法治的信心。”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2017年1月9日上午11时许,张某甲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张某乙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追尾相撞,张某乙受伤倒地昏迷,张某甲倒地后起身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甲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乙负次要责任)。驾车途经肇事现场的朱振彪发现后随即追赶,张某甲翻越铁路护栏,自行走上两铁轨中间,被由南向北驶来的火车撞击死亡。张某甲的父亲、儿子于同年11月30日向河北滦南县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朱振彪赔偿60余万元。2018年2月12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朱振彪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予支持和鼓励;张某甲的死亡结果与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月26日,张某甲的父亲、儿子向唐山中院提起上诉。2月28日,上诉人表示服判息诉,向唐山中院申请撤回上诉。同日,唐山中院经审查,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终审裁定。目前该案已生效。此案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媒体普遍认为法院判决坚守公平正义、捍卫善良风俗,较好体现了司法的惩恶扬善功能,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两个人吵架,其中一方发生脑梗塞死亡,另外一方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心理障碍等其它严重疾病,在情绪激动时会造成生命危险,“气人者”故意采取不当行为、言行刺激被害人,希望且导致伤死后果发生,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气人者”虽不与被害人进行肢体接触,通过“气”达到杀人目的,“气”就成为了凶器。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但认为争吵不至于导致被害人发生危险,因疏忽大意导致被害人发生死亡的,这种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摘要】
两个人吵架,其中一方发生脑梗塞死亡,另外一方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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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心理障碍等其它严重疾病,在情绪激动时会造成生命危险,“气人者”故意采取不当行为、言行刺激被害人,希望且导致伤死后果发生,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气人者”虽不与被害人进行肢体接触,通过“气”达到杀人目的,“气”就成为了凶器。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但认为争吵不至于导致被害人发生危险,因疏忽大意导致被害人发生死亡的,这种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回答】


什么样的判决是好判决

昨天,我问一位医生朋友追法院剧的感受。他摇摇头,“不真实”。 我真是纳了闷了:法院的同志下班都不愿追这剧,因为感觉还在加班,你居然说不真实?! 他一脸诚恳:法院哪里有这么多人,这么吵,这么多案子! 剧集里的这点案子,才哪儿跟哪儿。要知道去年全国法院审结了3000多万件案件,其中80%消解在基层法院。 法院是什么地方?众所周知,是法官判案的地方。《底线》作为当下主流法治剧,正是依托于一个个鲜活的案件而“支棱”起来。当一个案件的生成过程,像庖丁解牛般徐徐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弹幕滚动着:原来法官是这样判案的啊! 有的案件判决,观众拍手称好;而有的案件判决,却遭受种种质疑。所以问题是, 什么样的判决是好的Q1遵循判例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 所谓“遵循先例”,是指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先前的判决对此后的类案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却具有参考意义。为什么呢?因为程式的安宁、法律的稳定,很重要。 剧中“网红猝死案”,司法实践通常认为网红主播与网红孵化机构之间无法构成劳动关系。我们来看,方远是怎么判的呢?通过工作场所、工资发放等情况,确认存在管理从属关系,从而认定劳动关系成立。这个判决意味着什么呢?以CP陈康庭长的话来说,你要是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就是在“挑战现有的司法实践”。 刚进法院的时候,师傅曾经告诉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具有成就感的是二审法院在判决书写这么几个字——“本院不再赘述”。 挑战判例的后果是什么?不仅看不到这几个字,还有可能被二审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在这份判决养成中的坚持与努力可能变成“一厢情愿”,法官的职业生涯徒增了各种不完美。 一端是二审改发的风险,另一端是四平八稳的实践惯例,是趋利避害明哲保身,还是披荆斩棘勇于担当?法治新时代,更多元的司法需求,更新型的矛盾纠纷,考验着法官的智慧与良知。因循守旧无法解析新问题,墨守成规无助解决新矛盾。如果只是机械适用规则,法官与工具有何二致? 方远面对徐天的质疑,说了一句“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可不是对徐天的调戏或者敷衍,而真真是司法实践的金句与灵魂。什么是好的判决?有敢于直面重大矛盾、重大困难的勇气,有与时俱进、破除惯性思维的底气,有勇立潮头、攻坚克难的锐气。Q2合乎法理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在法官的逻辑世界里,有一种思维路径,叫“涵摄”。 简单来说,就是将法律规定的要件投射到纷繁的案件情节中,然后在两者之间“连连看”,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 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每判一个案件,法官就需要来来回回涵摄多次,从“案件事实”中勾勒出“法律事实”。你问为什么法官的“脑回路”多,大概源于此。 法学家是以一种近乎挑剔的眼光来审视法律。而法官则不同,法官是以一种更为崇敬的态度来适用法律。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对于雷星宇辱母杀人案,宋羽霏与其他法官们“吵架”到红眼、把卷宗翻烂,抠挖细节争论正当防卫是否成立。通过三次精(杀)彩(气)绝(腾)伦(腾)的合议庭评议,完美展现了辱母行为停止后以及警察出警后侵害紧迫性是否存在、捅刺细节是否存在攻击性、放置刀具是早就蓄意还是临时起意等关键的专业性问题。 人间百态,复杂难解。宋羽霏的判决立足于法理本身,在封闭式的思维图景里,忽略了道德与现实的考量。不能说是“错案”,毕竟连叶芯的父亲法学教授叶存远也认为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仅仅将自己置身于彼时彼刻的情境中寻求答案,无法摆脱一个人的经验、局限与弱点。当我们以“正义”之名判案时,必须追问的是,这个正义到底是谁之正义?作为个人,可以有自己的立场;作为法官,必须摒弃个人立场。 当她遭受外卖员的威胁开始对雷星宇有了感同身受,因雷星宇案开始反思案件背后人性和良知的重要意义,因反思而开始对弑母的唐啸云有了深层的剖析,她才真正找到判决的中心格。什么是好的判决?不依赖于形式逻辑,搁置自身弱点,摒弃个人偏好,拒绝目的导向思维。超越无情的推理技术,培育温情的司法智慧。合法理,又合情理。Q3迎合舆论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 还记得徐天在香港看庭审直播吗?他傲娇地跟美国律师说:庭审直播,美国不行,中国可以。一刀不剪的直播、身临其境的庭审、随时可查的文书,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了更多了解司法活动的途径,话语空间进一步拓展,更容易形成和扩大舆论的涟漪。 有人羡慕剧中主人公们办理了这么多“拉风”的案子。但一看到方远为了躲避记者躺倒在徒弟车后座、大长腿无处安放的桥段,便觉还是安稳办办普通“小案子”得了。 法院处在社会矛盾的出风口,法官必然无法与舆论产生隔离与免疫。剧中的经典案件,无不经历了汹涌舆论的“洗礼”而获得了淬炼。普通法国家会用“封口令”等举措,来帮助陪审员而非法官排除舆论的干扰与偏见。那么在高压枪下的法官该怎么办,是闭眼不看现实,掩耳不听民意?还是迎合舆论,顺从民意? 雷星宇辱母杀人案中,舆论曾一度被讨债催收群体所主导。李芳凝性骚扰案中,舆论被男方“先发制人”带跑偏。穆子琪案中,葛晴晴利用舆论混淆视听甚至进行污蔑。这些都告诉我们,舆论容易被利用,受情绪发酵所左右,常常发生反转性剧情。这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得好,相得益彰;处理不好,会被反噬。 我们庆幸看到,主角们做到了坚守。对于雷星宇案改判的意义,匡律有段精彩评论:激活了正当防卫这款僵尸条款,更是提振了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舆论不能代替审判,但有时候需要舆论去唤醒我们的感性,以免良知在技术主义的深渊中沉睡不醒。这,是舆论对司法的作用。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方远经常会在宣判之后,说“需要指出的是”。这才是整个判决的升华与精髓所在,而这个部分,都会通过直播的方式,让民众所看到所听到,产生更大的影响力。这,是司法对舆论的作用。什么是好的判决?坦然接受舆论监督,超越偏见与盲目,尊重舆论的感性表达,妥善回应民众关切,实现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Q4八面玲珑的判决是好的判决吗? 你知道法官最希望的是什么? 升官还是发财? 剧集一开始,周亦安送给“祖师爷”张院长的生日祝福,让人直呼“戳心”:“少二审改判,永远不被投诉”。 最高院下来的叶芯,在李芳凝决定撤诉时却追着不让撤诉,又让人大呼不解:能撤一个算一个,能结一个算一个啊。 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能让法官梦里笑出声来。只是胜败皆服≠息事宁人,保护弱者≠一味迁就。 《底线》几大案件的判决都踩到了社会痛点,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我们来看穆子琪案,弘扬扶危救困的传统美德;网红主播猝死案,批判压榨员工的恶劣现状;李芳凝性骚扰案,鼓励女性不要沉默;“榕州食”案,加强了对电商平台的监管;雷星宇案,更是打击了暴力催收行业。 法条是无亲的,但是拼接出了整个社会关系的亲疏远近。法律无情的,但是背后充满了立法者有情的价值判断。法官是无私的,为公方能无私,无私方能无畏,无畏才能作为。 《底线》被公认呈现了司法自信,体现了司法进步。真正的司法进步,不是仅仅停留于制度的构建、机制的完善、举措的落地,更应该是那些深植于法官内心的价值观与良善得以彰扬。 现实中同样精彩的案例还有: 郑州电梯劝烟案,让劝烟等维护法律与公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追赶肇事逃逸者致死案,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予以支持;广州擅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对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予保护。 符合中庸之道的判决,看似“各打五十大板”,各方皆大欢喜。精心搭建的平衡之术,却是不负责任与缺乏担当的表现。惩恶扬善,驱邪扶正,引人为善,才是法律的底线。什么是好的判决?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拒绝“和稀泥”与中庸之道,维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懿行。深入灵魂,直指人心。 \ | / ★ 剧中,方远叶芯他们想送给宋羽霏一本书,书的标题便是法官们穷其职业一生孜孜以求的课题——《裁判是怎样写成的》 苏格拉底曾说过,有四样东西是属于法官的,有礼貌地听,睿智地答,冷静地思考,不偏不倚地决断。 当一名法官真是太难了,作一份好的判决,既要又要还要更要。 不是天马行空,而是严密论证。 不是整齐划一,却具独特气质。 析万物之理,判天下之美。在浓厚的匠气中,表达态度与见解,释放温度与力量。令人信服的,是字里行间闪耀出法治的光芒,飘洒着人性的光辉。


判决与判决有什么区别?

1、裁定是人民法院对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2、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实体性问题作出的处理结果。
3、裁决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
4、裁判也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有时也指仲裁机构作出的处理结果。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结之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两者主要不同在于判决重于处理实体问题,而裁定重于处理程序问题。 裁决则主要是一个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居间进行载断的行为。 裁决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不同,比如权力 主体不同,权力来源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适用程序不同,最后的效力不同等等。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

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5篇 坐下来好好写写教育讲座总结吧,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是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篇1)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 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 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 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 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 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篇2) 听了一节生动搞笑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此刻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己。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篇3) 我校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强力促进“依法管理学校”、“法治进学校”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优良的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普法教育氛围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而教师法制观念加强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导向。 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小学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认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学校历来重视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环境更具有艺术性;利用好校园网站、橱窗、宣传板进行布置,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校园广播站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更具激励作用。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式多种多样 1、利用校园网、校内宣传屏幕、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营造优良的氛围。12月1日—12月15日,继续悬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2、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并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图片展览。 3、组织开展一次主题班、团、队会展示活动。活动期间各班组织开展一次“与法同行”为主题的班、团、队会活动。 4、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 5、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六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小学中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依法管理学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6、利用升旗时间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小学中学升旗宣誓活动。 7、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手抄报等竞赛活动。 8、开展阅读活动,号召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学校开放藏书楼,提供学生阅读,组织学生参加藏书楼服务活动,同时主动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认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在全校领导师生的共同努力下,“12·4”法制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新颖、多样,取得优良的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总之,我校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我校“依法管理学校”、“法治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主动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篇4) 4月份为法制教育活动月,我班认真全面总结本月依法治班工作,并紧紧围绕学校的目标,结合我班实际情况,以深化普法教育为基础,加大力度,扎实工作,狠抓落实。 1、坚持学习,健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将加大力度对本班学生,特别是在校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预防犯罪教育。 2、加强“法制宣讲”,充分发挥其作用。宣讲将侧重进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校下发的材料,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3、办好各种宣传阵地,要利用黑板报、网络等载体对学生宣传教育。 4、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团)队活动、政治学习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并通黑板报、安全知识宣传单等,做到安全卫生知识处处讲,时时抓,师生的安全防范,遵纪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坚持每周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课桌文化、违禁物品(管制刀具、危险玩具、口袋图书)等进行清查收缴,对学生间的矛盾、困难、问题等进行排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建立团员、班干部定人监督帮护普通学生安全卫生管理联系制度,对各种矛盾纠纷和各类不安定因素及时解决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学风方面,充分利用班会、学习园地、黑板报、等教育阵地,通过专题讲座、讨论交流、个别谈心、结对子帮扶、找竞争对手等方式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目的和奋斗目标,教育学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而努力学习,做到学生近期、远期目标上桌,并找准自己学习上的弱点,用名言警句来勉励自己,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保持一颗正常平静的心态,养成勤学好问、精益求精的精神,指导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做到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创新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课前预习,上课专心听讲,课后认真复习,认真完成作业,掌握基础知识,形成基本技能。 6、通过班委会、团支部的职能作用,参与学生管理,对学生的文明礼仪、卫生习惯、体育锻炼、宣传学习、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量化,通过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法制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环保教育、创新教育等内容,使学生们诚信尚礼,感恩知恩、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我们通过对优秀学生的评选和典型学生的正面示范作用,强化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审美、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做到有德有才、德才和谐。 总之要想让事故和违法远离师生,让安全和文明永驻校园,不仅要有踏实工作的劲头,大胆探索的勇气,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我们决心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用我们的双手营造平安校园,平安班级一片艳阳天。 法制讲座活动总结范文大全(篇5) 一年来,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培养人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突出法制教育在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工作中重点作好“六抓”,即抓部署、抓教育、抓落实,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全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涌现出一批省、市级、区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学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1、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各项工作的领导,健全教育网络建设。一是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1市21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抓工作落实,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各项工作。各校也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由校长任组长,明确规定校长是实施本校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本校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这样构建了教育局分管领导亲自抓,学生科重点抓,各校与有关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以级,层层抓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区教育局对工作进行具体分工,一位同志负责信息报导和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一位同志负责台帐、档案建设,一位同志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平时配合组长赴基层开展督导工作。 2、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为使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首先,我局和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目标,并把任务完成优劣作为今年教育工作表现情况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评先的主要条件。其次,经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同探讨研究,确定了评先考核办法,把活动各项具体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落实好工作责任制,促进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的发挥。再次,建立和健全督导工作各项制度,明确各项活动的责任,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上报交流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要求各学校上报活动开展情况。这样层层抓落实,以制度约束人,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教育各项工作 1、加大法制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期初,我局召开动员会议专题布置工作,强调自护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及时把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地方先进的做法、有效的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宣传,使学校领导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能很好地掌握有效开展工作的方法。区教育局王学朝副局长亲自布置各项工作,并强调开展法制教育的重大意义,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基础知识的,提高了工作认识。要求各校安排专门的信息报导员,及时把本校法制教育工作典型事迹、好的做法和重大活动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认真督促各校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和大型的宣传动员大会。安全、禁毒及教育教学检查期间组织本局有关同志,到各校检查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并督促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到每个学生,形成遵师守法的习惯。 3、区教育局要求各校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活动工作氛围。区教育局领导小组一到哪里,就认真检查当地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本局有意识地督促,各地通过广播、宣传栏、播放录像电影、主题班会、讲座、、网页制作等形式和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防范能力。并通过分发宣传资料、走访座谈向社会、家庭宣传法制教育的意义和重要性,使社会各界、家长对法制教育形成共识,密切配合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三、明确重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以开展8项活动为重点,抓实质性工作。 1、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校规校纪并严格执行。期末通过教育教学检查检验工作成效。 2、高度重视学生管理工作,坚决制止索要钱物、恃强凌弱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组织编写法制教育教材,指导各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 4、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合作,通过报告会、图片展览、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征文、演讲赛等形式,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 5、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6、探讨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转变后进学生工作。 7、我区教育系统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五个一”即为:一是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一堂法制教育课;二是以班级为单位出一期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黑板报、室内墙报、手抄报;三是召开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四是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图片展览;五是开展一次“后进生”帮教谈心活动。 8、把“禁毒”教育作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并把四月份的第二周定为禁毒教育宣传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通过教育必须让每位学生达到三点基本要求: (1)认识最常见的毒品,能说出其中1~2种名称; (2)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能明确对个人生命和家庭的危害; (3)涉毒(包括吸毒、种毒、贩毒)应受到法律惩处。 (二)积极努力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以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 我们的做法: 一是要求学校征订《人、自然、社会》教材,并安排教师授课,区教育局还举办针对该教材的系列活动,如现场主题作文比赛,演讲赛,书画比赛等等。 是分类教育,即小学法制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学生们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护意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职校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三是“禁毒”、交通安全等法制教育请专家到校现场教育指导。 四、今后工作的初步打算 1、法制教育状况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2、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也将纳入升学、招生、招工、参军考核内容。 3、继续深化法制教育“五个一”工程,在扩大面上下功夫,在针对性上下功夫,在教育实效性上下功夫,增加法制教育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细、抓实、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 4、通过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观看录象、征文比赛、法制宣传等形式,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是非辨别能力。 5、加强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 6、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和文明校园。 7、探讨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转变后进生工作。建立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对违规违纪严重或具有违法犯罪倾向的青少年学生要各方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引导。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5篇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教育讲座活动总结,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1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当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一样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教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当严于律己,不能自我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并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学校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礼貌景象。所以我们要处处以法为中心,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提高自我的法律觉悟,因为仅有人人讲法,学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大家庭才会和谐。 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冲动心理、盲从心理、攀比心理、哥们义气心理和好奇心理。讲座教育了我们应当不崇尚暴力、不盲目冲动,应对问题三思而后行。在遇到他人犯罪时应极力劝阻,不行则尽量保护自我。经过自我的劳动换取喜欢的东西,时刻坚持清晰的头脑,提高自我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地遵纪守法。这是我们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最基本的方法。还要增强辨别是非、自我控制本事,正确对待所遇到的各种纠纷,学会控制自我。犯罪是一条不归路,一旦踏上了第一步,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在一时冲动后铸成了大错,留下的只是后悔莫及。犯罪不仅仅危害到自我,还危害到了身边的父母、亲人。一失足成千百恨,我们应当坚持清醒的头脑,了解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自我的法制观念。俗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当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正确认识法律,树立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犯罪。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向受用!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2 听了一节生动搞笑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我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此刻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3 为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岳阳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为主题的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学校都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县形成了乡镇、社区、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法委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等五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协调配合,突出教育内容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全县上下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形式,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社会人人动员,学校个个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各方齐抓共管,让青少年在活动中每时每刻、每处每地都置身于教育的氛围之中: (一)大力开展了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治办牵头县教育局以及各乡镇组织全县学生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和参加法制教育基地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了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三中组织了新墙镇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对高一新生11个班集中法制授课。主要由派出所钟警官宣讲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交警大队向警官宣讲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整个课堂听课秩序井然,老师讲的头头是道,学生听的津津有味。整个课程生动有趣,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常识,给予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正能量。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 为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9月县法治县办、县教育局联合下文及时调整了全县各校法制副校长。9月23日至30日,组织法制副校长到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上了一堂生动的《学习宪法知识,了解我国的基本制度》。县一中、二中、职中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讲座、组织了主题班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一中还组织了岳阳县青少年法律知识“综治杯”竞赛,全校二千多名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三)大力宣传和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借此契机,全面加强学校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督查,提出要求,落实创建方案,认真抓好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校通过校会、班会、座谈会、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舆论氛围。目前,有一中、二中、职中等十所学校申报县法治示范校。 (四)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 县三中学、月田小学等21所学校印制宣传资料,深入社区、村组,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形成家、校、社会三维网络共同教育态势,为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认真组织了“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 县禁毒办9月23日至9月30日,利用案例展板分批到城区学校,宣传禁毒知识,教育学生远离毒品,加强自我保护。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团委、教育局等单位,于9月26、27日,在全县高级中学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巡回警示教育,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学生预防犯罪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活动氛围。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周”的活动组织,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宣传的浓厚氛围。县教育局收集了“法制宣传教育周”的相关标语35余条,要求在各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外张贴,如“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等,对青少年起到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活动期间,全县各地共办好了近138期法制宣传园地,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宣传声势。 三、完善制度,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效 我们充分利用学校这一主阵地,把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全县各中、小学均聘任了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要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办好一块法制宣传栏、开好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组织一次法制讲座。法制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整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传播法律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4 为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我区扎实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今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共青团天元区委、天元区司法局多个单位下访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形式宣传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期间,我区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通过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大力开展校园学法用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各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法制故事会、普法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和法制手抄报比赛、出法制宣传栏、法制图片展览、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使广大师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成效显著。 据统计,在此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中,全区各中小学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0份,共出法制宣传栏(黑板报)30期,法制教育图片展览100余幅,受教育师生达1万人次,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办充分利用活动时期,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组织普法讲师团一行分别前往雷打石中学、马家河中学、三门中心小学等中小学校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法制知识讲座。 法制课上,交警队刘伟、法院欧阳建新庭长,法援中心主任欧阳芳等法律工作人员以培养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和加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为重点,结合荣辱观、价值观及道德观思想教育,通过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对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以及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教育青少年学生要远离暴力,远离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同时,向同学们讲解了青少年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如何处置和应对,保护自己和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课后,区司法局还给中小学生送去了组织编印的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此次法制讲座让学生们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提升了同学们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广大青少年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3、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区各中小学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契机,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管理,用法律规范人,用制度约束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4、加强对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关工委、司法行政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帮教活动,加强对未成年、青年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子女的教育,建立结对帮扶制度,使帮扶对象在经济上有人资助、思想上有人帮助、学习上有人辅助。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即给每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配发一册普法读本、配备一名法律监护人、进行一次解矫前评估,以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积极宣传,效果显著 通过对全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如今已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一是加强了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增强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力量。二是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普遍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了崇法、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三是建立了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教育关系,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工作相互配合,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帮助学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各项综合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法制教育讲座总结篇5 按照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为推动我院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实际,10月15日,我院开展“法律进村寨”宣传咨询活动。在谷增村村党支部、村居委会的积极配合下,特别是党员、宣传骨干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为有效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现将我院法制宣传活动做个简单的总结: 一、加强思想意识,完善领导体制成立院长为组长的法制宣传小组 谢必龙(组长) 成员:李国云、王建华、宋杰、陈权、周遵伦、付文萍、周应珍 二、联系时间,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法制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律学习,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要以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使居民在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理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 我们积极加大力度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维权等与村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院法制宣讲组及时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余份,使流动人口和村民受到深刻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法制观念得到改善。今后的任务依然艰巨,村民的法制意识观念仍有待加强,我们有信心,有决心继续努力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村寨法制健全,共同维护好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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