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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东风教育信息网

十堰中考成绩 780分。十堰市教育局获悉制定《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从2023年起,新“中考”成绩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总分数为780分。初中毕业

十堰中考成绩

780分。十堰市教育局获悉制定《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从2023年起,新“中考”成绩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总分数为780分。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数由680分增加到780分。除了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没有变化,其他均有变化。具体为:理综由以前的1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改为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文综分值120分不变,科目由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改为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增加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分),生物和地理结业考试100分(生物、地理每科50分),体育由40分增加到50分。查分方式:1、网上查分:2022年湖北十堰中考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以通过网上登录十堰市教育局中考成绩查询入口输入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查询中考成绩。2、微信公众号查询:还可以关注十堰市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通过微信进行中考成绩查询。3、学校查询:湖北十堰中考成绩出来的时候,我们可以回到自己的母校查询中考成绩。以上内容参考 十堰市人民政府-总分780分,体育分值涨了!十堰新中考方案公

十堰教育局代拿档案需要什么东西啊??

提取毕业生档案须知

提档必备材料:
1、毕业生本人提取档案
①单位调档函原件;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领档案:
①单位调档函原件;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委托书原件;
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档管费:10元/月。

联系电话:0719-8489602


2013湖北省十堰市中考总分数

2013年湖北省十堰市中考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


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综1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文综12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3个科目共4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5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0分,立定跳远15分)。
  上述考试科目中文化课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考试时间仍为6月20日-22日
  此次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仍为6月20日-22日。语文考试时限150分钟,数学、外语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理综考试时限150分钟,文综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

安全教育平台主要为全国各地的学生提供线上的安全教育知识,旨在让每个孩子都获得科学化、常态化、信息化的安全教育。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教育平台的登录入口,还不知道在哪里登录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 地址:www.xueanquan.com 第一步:家长首先登陆正确网址 第二步:输入正确的账号及密码登陆平台 第三步:点击右上角的‘ 家校互动 ’栏目 第四步:点击进入家校互动,查看老师布置的技能作业情况,在状态中查看老师是否有布置作业,如果显示未完成那就是表明布置的作业还未完成,家长点击操作‘马上去完成’就可以连接到老师布置的作业页面,进行完成。如果是状态为(未布置)的话说明这个作业老师还未布置。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

安全教育实验区建立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为: https://www.xueanquan.com/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选在相应的地区网址登录,
安全教育实验区目标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十堰市教育局电话

十堰市市教育局机关局办公室8699888;党办8699860;学生资助科8699876;人事科8699803;职成教科8699823;财务科8699898;体卫艺科8699813;督导办8699848;基础教育科8699828;审计科8699826。直属二级单位,市招生考试院8102957;市教育科学研究院8117077;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8699832;市教育技术中心8699851;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8699882;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8654851;十堰教育电视台8699846;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8102237。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在市委领导下,负责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市直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指导全市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规划。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在十堰大中专院校与我市有关的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十堰市教育局-市教育系统联系方式(2022年)

十堰市教育局电话

十堰市教育局:0719-84866262022年09月28日,中国教育网报道群众“点单” 党员“接单”——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程墨 通讯员 郑华 田厚礼)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中心小学校门口,一辆66路公交车准时停靠在路边,接送该校20余名住校孩子周末回家。这是今年茅箭区教育局开展“美好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一个缩影。“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把师生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努力打造有温度有品质的教育。”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余世洪说。

十堰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局机关文书、机要、保密、档案、电子政务、教育宣传、信息、接待等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市直学校机要、保密、文档管理等工作;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二)计划财务科。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资金落实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负责直属学校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监督与统计;参与编制市级财政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编制下达直属学校、单位年度教育事业费项目预算、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它教育经费的分配计划;负责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负责国家、省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负责市直教育系统财会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经费收支管理,负责拟订直属学校及单位基本建设经费分配方案和基本建设日常管理;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协助十堰市各级教育奖励基金会及其他教育奖励基金的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经费的筹措与管理。(三)基础教育科。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普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参与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和申报,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化、图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各类专题教育和科普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种竞赛活动;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录取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验;负责直属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及毕业证书审验;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全市市级示范幼儿园、一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申报;指导全市民办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城区基础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负责普通教育中外友好学校建立的审核。(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承担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拟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训专业课教师;负责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验;拟订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五)教师管理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协调教师奖惩工作和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教育直属单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拔尖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全市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培训和管理;组织实施名师工程和名校长工程规划,指导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学校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编制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规划;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负责做好学校及社会的用字、用语规范化工作;组织培训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协调组织普通话等级培训和测试;指导全市语文文字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六)体育卫生与艺术科。指导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拟订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市性及组团参加全省性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工作。(七)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师的招聘录用和教师交流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有关部门核定全市中小学人员编制标准;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办理市直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审核手续及退职退休审批;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直属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指导市直各学校、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承办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承担市教师奖励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八)学生资助管理科。承担宣传贯彻国家、省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搜集掌握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审核、拟订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方案;落实中央彩票公益资助高中贫困学生制度,督促各高中学校“三限生”收费收入10%资助贫困学生落实到位;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中职资助工作;负责全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各类资助资金监督管理。(九)高校工作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编制驻市高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设置及建设规划;负责驻市高校和市属高校的有关管理、联络工作;配合高等学校做好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派遣工作;指导毕业生就业信息交流活动的开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承担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政策法规科。负责教育改革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工作;拟订贯彻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实施意见;承担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和协调、指导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及数据发布工作;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民办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相应学历教育机构及文化教育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更名管理与调整的审核、报批以及审批工作。(十一)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科。规划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科学技术工作;协调指导大中专院校参加国家和省市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大中专院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管理工作;承办教育涉外监管和汉语国际推广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自费出国留学工作。(十二)市教育督导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市直学校及直属单位有关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治保卫工作;分析研究和预测学校不稳定因素;宣传和贯彻上级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等问题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学校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等组织问题的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工会及直属单位、市直中小学计划生育、妇委会、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审计科) 按有关规定设置。审计科与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监督和审计;负责对市级教育投资资金和学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堰东风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生化与环境工程系,旅游与涉外事务系。艺术设计系,经济贸易系,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十堰东风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代码0302)与十堰东风教育集团汽车工业职业中专及十堰东风教育集团第一职高实行一校三牌。学校是1994年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建立的普通中专性质学校。2000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授予“首批国家重点学校。”主要优势:十堰东风职业技术学校依托国有特大型企业东风公司的品牌优势和作为国家级重点学校的资源优势,与时具进,开发了一系列适应社会需要,满足学生需求的办学品牌和模式。同时,本校作为本地区唯一参加湖北省2002年教育工作会议的中专学校代表,根据湖北省教育改革的要求,在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同时,也可招收初中各阶段的辍学学生。学校可以一边给他们补初中应知应会的知识,一边进行相应的中专教育。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十堰东风职业技术学校

十堰市东风教育集团第九中学的教学规模

得益于办学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的上升,九中办学规模迅速扩大。随着东风公司主辅剥离,东风公司教育系统整体划转工作的推进,东风教育得以迅速壮大,其中九中发展更是迅疾。从2004年开始,九中招生人数逐年递增,以每年增加四个教学班的速度超常规发展。2004年九中在校生378人,2005年在校生454人,2006年在校生785人,到2007年秋季招生,九中学生已经达到1007人。九中立足十堰,服务东风的发展思路,极大地解决了十堰地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吸引了大批十堰地区流动人口的子女前来就读,逐步扩大了九中的影响。体制划转后,九中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迅速提升。

十堰市东风教育集团第九中学的学校荣誉

学校先后被授予“警民共建安全学校”、“东风教育集团现代教育实验学校”、“省级数学发现法课题研究先进学校”、“国家德育重点课题实验学校”、“国家级信息技术道德教育实验学校”等称号,年年被教育集团授予教学管理“先进学校”和“优胜学校”荣誉称号。学校在教学设施建设、师资力量培养、校风教风建设和教学成绩提升等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学校规模以每年增加二百人的速度扩展,学生总人数将达到千人以上。超常规发展的九中正处在生机勃勃的腾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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