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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坤志

人物事件揭露黑幕 对话柴静 陈坤志一脸无辜 2009年4月18日,陈坤志曾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记者柴静的专访,面对多方人士对于陈坤志 “涉黑”的指认和反映,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整个事件
人物事件揭露黑幕

对话柴静 陈坤志一脸无辜

2009年4月18日,陈坤志曾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记者柴静的专访,面对多方人士对于陈坤志

“涉黑”的指认和反映,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整个事件,央视记者柴静主动约见了时任重庆万贯财务公司负责人的陈坤志。陈坤志是在南山高尔夫会所接受采访的。电视录播显示,陈坤志仿佛是在如释重负地“倾吐委屈”:“我内心非常渴望这一天的到来,因为在这个过程(指土地拍卖)中,没人来听我的声音。”不仅如此,在他看来,外界还“老是有‘苍蝇’和‘蚊子’在旁边嗡嗡的,进行各种干扰、威胁。”陈坤志还一脸不屑和无辜的表情:“什么黑社会、流氓,那是很低级的……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总有人说要抓我去坐牢。”在接受柴静的整个面对面采访中,陈坤志自始至终表现得从容镇定、谈吐自如,尤其是面对一些法律专业问题时,他时而皱眉思索,时而主动插话阐释法理。

央视镜头 触及重庆黑势力

这期节目长达43分钟,以“土地拍卖悬案”为题,深入报道了3年前江北区奥妮“三工场”土地司法拍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怪现象”:参与竞拍的“中粮鹏利”和“重庆万贯财务公司”两家公司,实际上都是同一幕后老板陈坤志;被委托主持拍卖的重庆辉煌拍卖公司拒绝其他竞买人参加;“三工场”土地在1997年时的购置成本和整治成本已达到5500万元,在10年地价暴涨时却贬值为3710万元……

该期节目在报道土地拍卖悬疑的同时,其镜头也触及和揭露到以陈坤志为首的黑恶势力:

镜头一

:参与土地拍卖的某代理公司负责人吴先生,自曝曾被陈坤志手下非法拘禁20余天,人都整“哐”了,其公司公章也被强行抢走——在接受柴静采访前,他多次婉拒采访,“因为吃不准央视节目能不能把这些事拿得下来”;面对镜头时,他也多有顾忌,最终也只肯出现在屏风后。

镜头二

:土地拍卖当天,化妆品厂员工证实,一群“平头”出现在拍卖现场外,强行阻止其余竞拍公司进场参与拍卖竞价。幕后指使正是陈坤志,其目的旨在用最低价拿到地皮。

镜头三

:奥妮港方负责人表示,多次接到陈坤志及其手下的人身威胁,最终被迫撒手不介入。

被捕

据《新闻调查》报道:纵然陈坤志对答如流,但并不影响相关部门抓到他以及整个案件的把柄。土地被低价拍卖的事引起化妆品厂职工强烈不满,近3年来(2006年—2009年),职工们不断举报和多方上访。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2007年末发出134号文,认定此案涉嫌串通拍卖、职务侵占、非法拘禁、商业受贿,某律师事务所涉嫌双方代理等违法行为。

相关办案人士证实,“非法拘禁”就是指陈坤志及其团伙。不仅被确证为重庆黑恶团伙首犯之一,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七宗罪

身为涉黑集团第一被告,陈坤志被控23起具体罪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放水”一项。因此而起的罪名,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行贿、非法拘禁、高利转贷等5宗罪。

检方指控,2004年以来,陈坤志分别与龚刚模、叶正敏等人以共同成立重庆万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

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等高利放贷公司,入股加入重庆国恒投资有限公司等方式,向重庆房地产企业等发放高利贷4.8亿余元,获利1.2亿余元。

故意杀人、赌博两项罪名,则为陈坤志早年起家时的旧事:2001年,陈坤志伙同他人开办赌场。其在他人赌场招揽赌客被对方痛打。随后,陈的手下持猎枪将对方一职员打死。此案案发时,陈曾卷入此案,被控授意他人杀人。但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陈侥幸“滑脱”。8年后,此案被重新提起。

法院认为,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陈坤志等人通过非法拘禁、行贿、强占股权、操纵双方代理、串通拍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庆的民间借贷市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重庆房地产行业的正常经营,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陈坤志

结局

判决

2010年2月5日,陈坤志等18人“涉黑”案一审在重庆市三中院公开宣判,陈坤志被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宗罪,数罪并罚获死刑缓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零二万元。这是重庆打黑以来,法院开出的最高罚金。

判决书显示,陈坤志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

陈坤志

非法拘禁罪,赌博罪七项罪名受到惩处,包庇“涉黑”人员的被告人谢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半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陈坤志曾担任警察,但于1995年12月辞职离开公安机关。2004年以来,陈坤志以成立高利放贷公司,入股加入重庆国恒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经济笼络手段,拉拢、纠集叶正敏、李虹、柯竟等人,主要以本市房地产行业为对象,长期有组织地进行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陈坤志组织2004年以来,发放高利贷4.872亿元,非法获利1.2404亿元;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2610万元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852万元;为索取高利贷债务,3次非法拘禁他人。还曾开设赌场,并授意他人实施报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

法官释法

庭审后,主审法官释法认为:“陈坤志在故意杀人犯罪中,起授意、指使作用,本应从严惩处,鉴于致人死亡的责任分散,结合‘保留死刑,严格限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我们对其适用了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

宣判后,陈坤志、江啸风等1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要上诉,被告人贾眉、聂奎等5人均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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